文档介绍:行政许可审批办事服务事项指南目录
填表单位:工商分局(共18项)序号1
事项名称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不含外商投资企业)
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事项
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管理条例》
3、《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4、《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5、《企业登记程序规定》
6、《关于印发<内资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和<内资企业登记文书规范>的通知》
受理机构
大通湖工商分局登记股
决定机构
大通湖工商分局
办理条件
须提供的
全部材料
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二、预先核准企业名称延期: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预先核准企业名称延期申请书》;
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
须提供的
全部材料
项、权限、授权期限。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企业名称变更审批:
1、《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意见书》(加盖企业登记机关印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派专人递送办理时提交,加盖企业登记机关印章)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办理程序
一、审查:大通湖工商分局收到申请后,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
二、受理:经对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审查,大通湖工商分局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三、决定:大通湖工商分局对决定受理的登记申请,分情况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大通湖工商分局作出准予名称预先核准决定的,出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作出不予名称预先核准决定的,出具《企业名称驳回通知书》,注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作出准予名称变更决定的,向企业原登记机关出具《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作出不予名称变更决定的,出具《企业名称驳回通知书》,注明不予登记的理由。作出准予名称信息修改决定的,出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办理期限
3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收费依据
责任追究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章规定执行。
监督检查
湖南省人民政府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电话:12342)
服务对象
个体、企业
办事分类
设立、变更
行政许可审批办事服务事项指南目录
填表单位:工商分局序号2
事项名称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
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事项
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3、《中华人民共和程序规定》
5、《关于印发<内资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和<内资企业登记文书规范>的通知》
受理机构
大通湖工商分局登记股
决定机构
大通湖工商分局
办理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出资额为人民币三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出资额为人民币十万元;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须提供的
全部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6、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须提供的
7、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全部材料
;
8、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公司住所证明;
1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办理程序
一、审查
大通湖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收到登记申请后,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
申请材料齐全是指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公布的要求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
申请材料符合法定形式是指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时限、记载事项符合法定要求、文书格式符合规范。
二、受理
经对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审查,大通湖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一)申请文件、材料齐全,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