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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基层平台计划指导意见工作指导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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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基层平台计划指导意见工作指导意见.doc

上传人:tswng35 2016/2/22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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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农村基层平台计划指导意见工作指导意见2012年以来,我县大力实施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以下简称振兴计划),取得了显著成效,农村基层人才匮乏状况得到改善,推动了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十二五”期间,是我县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积极推进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键时期。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按照省、市要求,县政府决定“十二五”期间在我县继续深入实施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县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以农村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一手抓扩大队伍规模,一手抓提高队伍素质,选派支持高校毕业生投身农村基层发挥才智、建功立业,为“建设后花园,打造魅力新”吸纳储备优秀充足的人才资源,支撑引领全县农村统筹发展、科学发展、率先发展。二、主要内容(一)实施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大学生项目。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每年为我县农村中小学、基层卫生院、基层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单位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30名,五年共150名到农村基层从事教育、卫生、计划生育、农技推广、文化建设、法律服务和社会发展工作。(二)实施在校大学生助学金项目。每年在省内高校医学、师范、涉农专业设立10个助学金名额,对家庭困难、品学兼优、毕业后有志来我县农村基层从医从教从农的本科以上大学生(特殊专业可放宽到专科生)进行资助,按学制每生每年6000元。获资助的大学生与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签订协议,毕业后持省教育厅办理的派遣手续,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安置。(三)开展学历教育资助项目。鼓励各镇事业单位35岁以下,不具备国民教育本科学历的工作人员,通过***教育方式提高学历层次,对其所支付学费予以报销。每年资助10名,五年共50名。(四)开展基层工作大学生培训项目。省、市有关部门每年对振兴计划新招聘大学生进行岗前培训,对在服务期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进行后续培训,保证所有招聘人员在服务期内至少接受一次正规专业培训。每年培训40人次,五年共培训200人次。三、政策保障实行基层服务期制度。通过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和享受大学生助学金到农村基层工作的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大学生和助学金项目资助大学生要与县主管部门和市、县人社部门签订基层服务协议,最低服务期限为师范、涉农专业五年,医学专业六年。在基层服务满三年的,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以参加公务员招录考试和县级事业单位工作选调,可以在本县境内乡镇同类事业单位之间流动。申请读研深造、确因特殊原因需辞职的可逐级向县人社局专题报告,经研究同意的上报市人社局审批并报省人社厅备案。实行基层就业奖励政策。对通过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到基层工作的研究生和医学类专业本科生,在服务期内给予每人3万元的奖励,教育类和农技类专业本科生在服务期内给予1万元的奖励,奖励金按照服务年限分年度发放。实行高学历人才优先政策。对报名参加振兴计划公开招聘的普通统招研究生予以优先,具体优先政策在每年公开招聘简章中公布。实行工资和职称评审倾斜政策。通过振兴计划招聘到我县农村基层从医从教和从事农技服务的高校毕业生,可提前转正定级。县财政要确保招聘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在教育、卫生、涉农系统的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时,把农村基层一线工作经历作为评定职称的一个重要条件,同等条件下有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