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塑料制品生产项目建设单位:济宁高新区安屹塑料制品厂(盖章) 编制日期:2019年12月国家环境保护部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本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本表一式四份,一律打印填写。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周围一定范围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意见,无主管部门的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塑料制品生产项目建设单位济宁高新区安屹塑料制品厂法人代表翟亚波联系人李玉亮通讯地址济宁市高新区开源路8号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272000建设地点济宁市高新区开源路8号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C2929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占地面积(平方米)800绿化面积(平方米)50总投资(万元)5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5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0%评价经费(万元):一、项目背景及评价任务由来塑料制品是采用塑料为主要原料加工而成的生活用品、工业用品的统称。随着加工工艺的进步和技术的突破,塑料制品渗透进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成为最重要的必需品。近几年,我国塑料产业实现了稳步较快的发展,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新的支柱产业之一。塑料制品已从简单满足于民生需求而形成一种全新的配套模式,实现了从以消费品为主快速进入生产资料领域的重要转型,成为集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为一体的新型制造业。2016年1-12月,,%。12月当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本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依据环保部部令[2017]第44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及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中的有关规定,拟建项目属于“十八、橡胶和塑料制品业47、塑料制品制造”中的‘其他’”项目,不属于“十八、橡胶和塑料制品业47、塑料制品制造”中的‘人造革、发泡胶等涉及有毒原材料的;以再生塑料为原料的;有电镀或喷漆工艺且年用油性漆量(含稀释剂)10吨及以上的’”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济宁高新区安屹塑料制品厂委托我单位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见附件1),我单位受委托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踏勘,对项目生产能力、主要设备、生产工艺及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进行了初步调查,收集了建设项目及周围地区的有关资料,通过分析研究,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二、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正版),;;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令682号);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保部令第44号,2017年9月1日施行)及其修改单。三、产业政策符合性根据国家发改委21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本项目行业类别、生产工艺、产品及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生产设备没有涉及限制及淘汰类。因此,项目为国家允许建设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的要求。四、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济宁市高新区开源路8号,该企业占地面积为400m2,租用现有厂房,用地符合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整体规划。项目厂区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具体位置见附图:项目地理位置图。根据《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凡列入《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建设项目,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一律不得办理相关手续;凡列入《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建设项目,必须符合目录规定条件,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方可办理相关手续。按照国务院批准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凡采用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或者生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