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制度名
职权设计基本原则及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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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ZD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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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维护统一指挥
。企业及其每一个部门,都必须也只能确定一个人负总责并实行全权指挥。
。
。每个部门和每个人都只接受一个直接上级的领导,并仅对该上级负责和报告工作,其他上级领导的指令对该部门和个人是无效的。
。实行逐级指挥和逐级负责,一般情况下不得越级指挥;反之,也不应越级报告。
第二条保证责权一致
、指挥权和用人权相统一。
,正确处理直线职权、参谋职权和职能职权的配置。
第三条集权与分权相结合
第四条让参谋机构切实发挥作用
。
(1)参谋机构和人员作为同级直线指挥人员的参谋与助手,他们提出的建议,直线指挥人员虽然有权决定取舍,但是,无权拒绝听取他们的意见;
(2)直线指挥人员在制定重要决策和计划之前,必须征询有关参谋机构和人员的意见,无权省略这一程序。
。
第五条对职权做出明确规定
签发人
责任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