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浅谈粮油质量检验员职业技能鉴定中
技能操作试题的改造和考评技术
  2006年下半年以来,全国各地陆续开展了粮油质量检验员的鉴定工作,通过实际参加考评工作,我积累了不少经验,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作为粮油质量检验员国家职业标准和试题库的起草人之一,我就考评工作中常出现的几个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供大家参考。
    一、关于标准的问题
    (一)标准的适用范围
    《粮油质量检验员国家职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是依照《国家职业标准制定技术规程》的具体规定,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专家及有关领导的指导下,参照食品检验工、化学检验工等其它行业对检验工种的要求,结合粮食行业粮油质量检验工作的实际情况,以及新形势下粮食检验工作的发展要求编制的,其宗旨是通过该标准的实施,逐步使粮食行业的检验工作更适应经济全球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
    因此,本标准的适用范围比较宽泛,可以适用于粮食行业各企事业单位从事粮油购销、储存、运输、加工等环节的质量检验和质量控制等相关工作的人员。
    (二)基本知识要求
    《标准》对粮油质量检验员的基本知识要求也较为全面。根据检验工作的需要,《标准》规定了职业从业人员应掌握的检验工作基础理论知识、粮油质量基础知识、检验技术知识、粮油储藏加工基本知识、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等六方面内容。
    (三)技能要求
    由于粮油质量检验员职业涉及粮食购销企业(或厂库合一)、米厂、面粉厂、油厂、粮油制品等粮食企业,检验工作又具有专一性、长期性、多样性、技术性等特点。因此,对职业功能、工作内容、技能要求、相关知识的设置,必须结合粮油购销、储藏、米、面、油加工厂和综合性粮油质量检验室从业人员工作内容和要求的不同点。在各个级别职业功能“检验与测定”中,将“工作内容”分为“原粮、油料检验”、“成品粮检验”、“植物油脂检验”和“粮油制品检验”等四个类别,相应的技能要求则设定为选择项,申报人员可根据自己从事工作的内容选择申报考核项目,这比较符合现阶段粮食企业检验工作的现状,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但需注意的是,考评过程中所谓的“选择项”,仅指“技能操作”考核。为使考评工作得到顺利进行,各鉴定站在开展鉴定工作初期就应注意了解申报人员实际工作的类型,加强与国家粮食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联系,以便通过“技能操作”考题的组卷,获得适于本地鉴定时的技能操作试卷。
    、中级检验员技能要求
    按照《规程》中对各职业等级的标准要求,初级检验员应能够独立完成常规的检验工作,包括填写样品登记表、清洗玻璃仪器、使用常用的检验仪器设备、进行杂质和水分等限量指标的检测。
    中级检验员应能够熟练地完成一系列常规或较为复杂的工作,如根据标准制定扦样方案、对常用的玻璃计量仪器进行校验、对一些理化指标进行检验等。
    因此,在初级、中级检验员职业技能中,初级主要涉及粮食物理检验,中级则是以化学检验为主。按照“原粮、油料检验”、“成品粮检验”、“植物油检验”和“粮油制品检验”四项工作内容,在技能操作要求中把小麦、稻谷、玉米、油料、杂粮、小麦粉、大米、淀粉、植物油脂、方便面和挂面等粮油品种及其产品分成了11项,检验人员可根据自己所从事的检验工作从中选择两个品种(或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