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许可办理所需资料及流程(修订版)一、法定依据(一)《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77号)二、申请条件(一)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企业;(二)符合《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原建设部第77号令)所列的资质等级的条件。三、申报材料(一)新设立企业需提交下列材料: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在“四川省房地产企业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打印一式一份);2、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3、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身份证;4、公司章程(需加盖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章);5、企业验资报告;6、企业经营场所证明材料(自有产权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租用场地需提供一年以上租房合同和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明);7、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和有关工程、财务、经营、统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或董事会决议);8、企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经营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9、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材料(提供申报前近一个月的缴费凭证和与申报单位名称一致并加盖了社保部门公章的参保人员名册;企业总公司、集团公司为其下属子公司员工购买的社保均予以认可);10、开发项目土地使用证书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11、开发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二)资质升级(取暂)需提交下列材料: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在“四川省房地产企业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打印一式一份);2、房地产开发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3、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4、公司章程(需加盖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章)、验资报告;5、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责表;6、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和工程、财务、经营、统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身份证;7、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材料(提供申报前近一个月的缴费凭证和与申报单位名称一致并加盖了社保部门公章的参保人员名册;企业总公司、集团公司为其下属子公司员工购买的社保均予以认可);8、市、州房地产开发监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信用档案(包括信用档案管理人员)及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证明材料;9、已竣工项目有关证明材料(立项批文、五证和竣工验收备案书);10、在建项目有关证明材料(立项批文和五证);11、项目所在地市、州房地产开发监管部门核验盖章的《四川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及执行情况;12、工商注册所在地市、州房地产开发监管部门组织现场考核和是否同意升级(取暂)的意见(省属企业由省住建厅房地产开发监管部门组织现场考核并出具意见)。(三)资质延续需提交下列材料: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在“四川省房地产企业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打印一式一份);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3、营业执照正、副本;4、开发业绩证明材料:已竣工项目(立项批文、五证和竣工验收备案书);在建项目(立项批文和五证);5、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社保证明材料(提供申报前近一个月的缴费凭证和与申报单位名称一致并加盖了社保部门公章的参保人员名册;企业总公司、集团公司为其下属子公司员工购买的社保均予以认可);6、市、州房地产开发监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信用档案(包括信用档案管理人员)及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证明材料;7、项目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