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XX银行xx黄金投资有限公司贵金属产品合作销售协议甲方: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乙方:XX黄金投资有限公司住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共同发展、互惠互利的原则,在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就双方合作销售乙方贵金屈产品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作范围1、 甲乙双方合作销售贵金属产品,乙方提供产品及和关资料,由甲方向其客户进行推介,甲方接受客户委托,按照客户需求代客户向乙方购买。2、 甲乙双方合作过程中,甲方负责通过其营业网点或分支机构销售乙方提供的贵金属产品,主要负责贵金属产品的宣传推广、订货、销售、资金结转等工作;乙方为甲方提供产品、宣传资料、产品知识相关培训及物流配送服务。3、 甲乙双方合作期间,如甲方或甲方客户有礼品采购或个性化产品定制需求,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4、 双方合作期间,可通过展销会的形式推广贵金属产品,展销会的具体合作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第二条销售产品1、本协议所指贵金属产品是指乙方自主生产或经合法授权经销的贵金属类产品及其衍生品。乙方所提供产品除产品本身外,亦包含产品外包装及证书等。乙方应按照双方约定,提供相应数量的产品包装及证书。2、 甲方销售产品的种类及数量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具体产品信息见《产品明细表》。3、 产品质量:乙方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并保证贵金属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相关国家标准和贵金属产品包装上的说明。4、 乙方可向甲方提供一定数量的贵金属产品(铺货产品),供甲方向其客户展示或销售,铺货产品的种类及数量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铺货产品由甲方进行保管,并定期与乙方核对铺货产品的数量。5、 甲方申请铺货时,需要按铺货产品零售价总额的30%划付相应保证金至乙方指定账户,乙方在确认收到保证金后,根据甲方的中请进行产品铺货。铺货保证金不作为冲抵销售货款只用。铺货结束时,甲方应尽快将铺货产品退回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退回的铺货产品并检验不影响乙方再次销售后,将对应的保证金返还甲方。第三条产品征订1、 乙方及时将产品相关信息、宣传资料、模型(或实物样)提供给甲方,由甲方进行展示、管理及销售。2、 甲方根据客户需求销售产品,须向乙方发送加盖甲方公章的《贵金属产品订货单》,同时收取客户货款并转到乙方指定账户。3、 甲方销售贵金属产品,须根据铺货产品库存情况进行销售;若乙方未铺货给甲方的产品,甲方在销售前须先与乙方确定产品库存情况。4、 乙方在收到甲方货款后,根据《贵金属产品订货单》上约定的时间进行配送。第四条产品配送及交接1、甲乙双方分别指定专人进行贵金属产品对接,双方交接人员有效证件复印件须经各方备案。如交接人员信息变更,须提前两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2、配送方式:由乙方委托物流公司将产品配送至甲方指定的地址,并由乙方承担运费。配送地址须为甲方营业网点或其分支机构。3、 乙方发货前须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通过屯话、传真等方式予以确认,并做好收货准备。4、 甲方在收到产品后进行产品交接,产品交接时,甲方须两人以上在监控可视范围内进行,查看封箱外表是否无拆开、划破痕迹。确认无误后,甲方经办人在物流签收单上签收,否则甲方应拒绝签收。5、 甲方收货后24小时内必须完成产品验收,甲方须两人以上在监控设备可视范围内进行,并根据封箱内《实物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