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户口迁移通知书编号:崇公和平桥第024号周晓清、蔡鑫龙、蔡鑫海:因你们未依法申请办理户口迁移,经现房屋所有权人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和《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九十六条等规定,现已将你们的户口从颐和花园7幢1102室迁移至社区家庭户地址环城西路167号登记。如对本次迁移登记不服,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南通市公安局或者南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崇川公安分局和平桥派出所2019年12月31日户口迁移通知书编号:崇公新城桥第005号胡念华、孔渌晴:因你们未依法申请办理户口迁移,经现房屋所有权人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和《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九十六条等规定,现已将你们的户口从朝晖花园35幢503室迁移至社区家庭户地址朝晖花园40幢8室登记。如对本次迁移登记不服,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南通市公安局或者南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崇川公安分局新城桥派出所2019年12月31日户口迁移通知书编号:崇公虹桥第021号宋海巨:因你未依法申请办理户口迁移,经现房屋所有权人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和《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九十六条等规定,现已将你的户口从虹桥新村174幢401室迁移至社区家庭户地址虹桥新村114幢102室登记。如对本次迁移登记不服,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南通市公安局或者南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崇川公安分局虹桥派出所2019年12月31日户口迁移通知书编号:崇公城东第010号吴志刚、何文霞、吴思琪:因你们未依法申请办理户口迁移,经现房屋所有权人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和《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九十六条等规定,现已将你们的户口从莲花苑16幢101室迁移至社区家庭户地址濠东小苑1幢1室登记。如对本次迁移登记不服,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南通市公安局或者南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崇川公安分局城东派出所2019年12月31日户口迁移通知书编号:崇公虹桥第022号曹美华:因你未依法申请办理户口迁移,经现房屋所有权人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和《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九十六条等规定,现已将你的户口从姚港路9号1幢208室迁移至社区家庭户地址青年路新村41幢101室登记。如对本次迁移登记不服,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南通市公安局或者南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崇川公安分局虹桥派出所2019年12月31日户口迁移通知书编号:崇公虹桥第023号唐生飞:因你未依法申请办理户口迁移,经现房屋所有权人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和《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九十六条等规定,现已将你的户口从虹桥东村13幢502室迁移至社区家庭户地址虹桥东村14幢101室登记。如对本次迁移登记不服,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南通市公安局或者南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崇川公安分局虹桥派出所2019年12月31日户口迁移通知书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