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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委防违拆违工作安排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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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委防违拆违工作安排意见.doc

上传人:1529039003 2014/3/30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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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委防违拆违工作安排意见.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镇委防违拆违工作安排意见
为加强城市规划执法工作,有效遏制违法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防违拆违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原则
(一)依法行政,长效管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要求,推动防违拆违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
(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各有关部门、乡镇(场)主要负责人为防违拆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
(三)以人为本,疏堵结合。建立合理的许可制度,对确需重建的危房和符合分户条件的住房困难户,经城建会办会同意,可以为其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四)群众参与,社会监督。建立投诉举报的快速处理反馈体系,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违法违章建设。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防违拆违工作的领导,成立防违拆违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全县防违拆违工作。县防违拆违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办公室,负责研究制订并落实全县防违拆违相关政策措施,宣传、推广防违拆违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经验。按照县、乡(镇)、村三级工作网络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把防违拆违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周密部署,妥善安排,精心操作。逐级签订目标责任状,防违拆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责任单位进行考核,并及时通报考核结果。
三、区域划分
(一)县城管(执法)局负责县城规划区内(南至323省道、北至石安河、东至245省道、西至湖东路)单位及个人的防违拆违工作;牛山镇政府负责所辖区域村民的防违拆违工作;县房管局负责各类住宅小区内的防违控违工作。
(二)各乡镇(场)负责辖区乡镇驻地、村(居)、国省道以及主要道路两侧的防违拆违工作。桃林、青湖、白塔埠、安峰4个城市管理规划建设监察分局负责辖区内防违拆违的受理、督办和指导工作。
四、职责分工
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积极参与和支持防违拆违工作。
(一)规划、国土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中心城市规划控制区内集中居住区规划编制和土地利用规划调整等工作,配合做好违法建设的控制和查处工作。
(二)住建部门负责做好危险住宅的鉴定确认工作,受理全县范围内危房鉴定申请,提出解危方案,负责将危房维修加固申请的审批结果反馈至相关单位、乡镇(场)。帮助、指导违法建设拆除后的地面硬化、园林绿化和环境改造工作。
(三)房屋征收部门与国土部门、各乡镇(场)、开发区管委会因公共利益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时或因城乡规划调整后征用集体土地上的村民房屋时,要严格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政策和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政策。
(四)新闻宣传部门负责对防违拆违工作中的典型事例进行跟踪报道,营造和保持防违拆违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五)法制、信访部门负责涉及违法建设案件的法律指导、民事调解、信访接待等工作。
(六)监察部门负责对有关单位履行防违拆违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对不认真履行防违拆违工作职责的,给予主要领导诫勉谈话或政纪处分。
(七)财政部门负责保障防违拆违各项资金、经费及时到位,负责购置防违拆违车辆及相关工具。
(八)人社部门负责配备相应执法人员。
(九)公安部门负责依法维护拆除违法建设现场秩序,及时制止和查处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等违法犯罪行为,并对无证从事违法建设施工的人员身份信息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