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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规范条例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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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规范条例实施细则.doc

上传人:﹎多多Dad 2020/2/27 文件大小:7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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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修订前后对比表调整前细则调整后细则修订讲明第一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一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细则。依照法规制定规章第二条条例第一条所称物资,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条例第一条所称加工,是指受托加工物资,即托付方提供原料及要紧材料,受托方按照托付方的要求制造物资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条例第一条所称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物资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第二条条例第一条所称物资,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条例第一条所称加工,是指受托加工物资,即托付方提供原料及要紧材料,受托方按照托付方的要求,制造物资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条例第一条所称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物资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未作调整第三条条例第一条所称销售物资,是指有偿转让物资的所有权。条例第一条所称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是指有偿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但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聘用的职员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包括在内。本细则所称有偿,包括从购买方取得货币、物资或其它经济利益。第三条条例第一条所称销售物资,是指有偿转让物资的所有权。条例第一条所称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是指有偿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职员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包括在内。本细则所称有偿,是指从购买方取得货币、物资或者其他经济利益。与个体经营者相比,个体工商户概念更加明确,符合现行工商登记规定,便于操作。第四条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物资: 第四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物资: (一)将物资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他人”局限于个人行为,“其他单位与个人(一)将物资交付他人代销;(二)销售代销物资;(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物资从一个机构移送其它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或经税务机关批准实行汇总纳税的除外;(四)将自产或托付加工的物资用于非应税项目;(五)将自产、托付加工或购买的物资作为投资,提供给其它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六)将自产、托付加工或购买的物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代销; (二)销售代销物资;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物资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托付加工的物资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托付加工的物资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托付加工或者购进的物资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托付加工或者购进的物资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托付加工或者购进的物资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涵盖企业与个人行为,覆盖面更广。删除“或经税务机关批准实行汇总纳税”,符合属地治理原则。调整个不字句,更加严谨。(七)将自产、托付加工的物资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八)将自产、托付加工或购买的物资无偿赠送他人。第五条一项销售行为假如既涉及物资又涉及非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从事物资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物资,应当征收增值税;其它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纳税人的销售行为是否属于混合销售行为,由国家税务总局所属征收机关确定。第五条一项销售行为假如既涉及物资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本细则第六条的规定外,从事物资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物资,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本条第一款所称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是指属于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本条第一款所称从事物资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物资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单位和原细则规定,纳税人的销售行为是否属于混合销售行为,由国家税务总局所属征收机关确定。但在执行中,对销售行为的确认,国家税务局、地点税务局的操作标准不一,出现矛盾,损伤税法权威。故删去此规定。本条第一款所称非应税劳务,是指属于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本条第一款所称从事物资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包括以从事物资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在内。个体工商户在内。第六条纳税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