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3
文档名称:

更趋人性化的刑法修正案(八)草案——试论老年人犯罪从.doc

格式:doc   大小:59KB   页数:3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更趋人性化的刑法修正案(八)草案——试论老年人犯罪从.doc

上传人:小雄 2020/2/29 文件大小:59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更趋人性化的刑法修正案(八)草案——试论老年人犯罪从.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资料十三更趋人性化的刑法修正案(八)草案——试论老年人犯罪从宽处罚原则发表时间:2010-9-1021:50:00阅读次数:492所属分类:法理感悟一个健康、文明、和谐的社会必是宽容的,它在为每个人的自由发展创造条件的同时也为化解人与人Z间的矛盾提供了合理的解决机制。我国己经步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犯罪问题在当今社会具有一定的典型性。无论是从刑事责任与年龄的关系、社会对老年人犯罪的宽容态度来看,还是从刑法的机能、刑罚冃的方面来看,对老年人犯罪予以从宽处罚的做法势在必行。但是我国刑法却没有对老年人犯罪予以从宽处理的规定,这不得不说是我国刑事立法的一大遗憾。然而值得庆幸的是,今年8月23H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却从多方而落实了老年人犯罪从宽处罚原则。刑法修正案(八)草案规定:对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75周岁以上的人犯罪,只要符合缓刑条件的,应当适用缓刑。事实上,在我看来,老年人犯罪从宽处罚原则除了立法提供的强大理拯Z外,其合理性还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首先,老年人犯罪从宽处罚原则和中国口古以来的“矜老恤幼”传统是一致的。我国早在西周时期就有“老幼犯罪减免刑罚”原则,《周礼》规定「'凡有爵者,与七十者,与未览者,皆不为奴。”这是中国刑法史上最早的“矜老恤幼”规定。西汉时期有著名的“恤刑原则”。景帝著令:“年八十以上,八岁以下,及孕者未乳、师、侏儒,当鞠系者,颂系即监禁期间对老、幼、孕妇等给予免戴刑具的优待。宣帝时也下诏:“自今以来,诸年八十以上,非诬告、杀伤人,它皆勿坐。”东汉光武帝时再下诏:“男子八十以上、十岁以下,及妇女从坐,自非不道,沼所名捕,皆不得系。”在唐代,《唐律疏议》屮也规定了“矜老恤幼”原则。唐律主张对老幼废疾者分别三种情形实行减免刑罚:第一,七十岁以上,十五岁以下,以及废疾者犯流罪以下,收赎。第二,八十岁以上,十岁以下,以及笃疾者,犯反逆、***罪应处死刑的上请;盗窃及伤人者,收赎;其余犯罪皆不论。第三,九十岁以上,七岁以下,虽犯死罪,不加刑。此后宋元明清各朝代法律制度无不沿袭此一传统。其次,老年人犯罪从宽处罚原则和其他国家老年人犯罪的处罚原则是一致的。冃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在刑法上都设立了对老年人犯罪从轻、减轻或其他从宽处罚的条款。例如,196()年《蒙古人民共和国刑法典》第18条规定,60岁以上的男人、妇女不得适用死刑;第19条规定,剥夺自由刑的最高期限不得超过15年,但对犯罪时60岁以上的男子和50岁以上的女子,剥夺自由刑的期限不得超过10年。1940年《巴西刑法典》第3()条规定,对被判处监禁刑的犯罪人不得适用缓刑,但犯罪人超过70岁,且所判监禁不超过2年的,可以适用缓刑。《俄罗斯联邦刑法典》第59条规定:死刑不适用于妇女以及犯罪时未满18周岁的人和法院下判决时已满65周岁的男性。法国《新刑法典》规定:被判刑人年龄达65岁者,禁止居留自然停止。其他剥夺口由的刑罚(徒刑、监禁刑),如被判刑人是老年人,可以在收容监狱内执行。《H本刑事诉讼法》第482条规定:被判刑人年龄在7()岁以上时,可经一定程序批准而停止执行剥夺自由刑。再次,老年人犯罪从宽处罚原则和我国刑法的机能及刑罚的H的是一致的。一方面,刑法的机能有两个——法益保护机能和人权保障机能。法益保护机能是指刑法保护法益不收犯罪行为的侵害与威胁的功能,人权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