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1
文档名称:

农委财务代理监管办法管理办法.doc

格式:doc   页数:11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农委财务代理监管办法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hnet653 2016/2/25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农委财务代理监管办法管理办法.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农委财务代理监管办法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村级集体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顺利实施“村账乡代理”工作,推动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和监督向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乡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农业部《关于加强村集体经济组织民主理财民主监督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委托代理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村级集体资金“村账乡代理”坚持民主自愿原则。村级集体资金实行村有、村用,在民主自愿的基础上,由乡镇财政所、经管站(以下简称农村财务管理中心)通过设立专户进行管理,规范村级集体资金的缴存、提取、使用和监督等行为。村级集体资金“村账乡代理”坚持四不变原则。村级集体资金以村为基本核算单位,其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收益权不变,村集体组织法定代表人对村集体经济活动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三条各乡镇农村财务管理中心和所辖村民委员会应当依据本办法管理、使用和监督村级集体资金。县财政部门、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部门负责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第四条村级集体资金包括:(一)村级组织运转办公经费;(二)上级部门专项拨款;(三)扶贫、救灾资金及捐赠款;(四)村级经营、资产拍卖、出租及发包收入;(五)村民“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六)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七)退耕还林集体收入;(八)收缴的往来款;(九)代收、借贷资金;(十)其他收入。第五条村级集体资金由乡镇农村财务管理中心在当地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开设“××乡镇村级组织资金”基本存款账户,注销各原有的银行账户,将其所有资金集中到乡镇农村财务管理中心开设的统一账户,对村级集体一切收支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和监管。各乡镇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对村级集体财务实行报账制管理。第二章岗位及责任第六条各乡镇农村财务管理中心设置会计、审核、档案管理等岗位,会计与审核岗位应当分开设置,不能一人兼任两岗。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再设会计、出纳岗位,只设一名报账员。村报账员必须熟悉财会业务,接受县财政局、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应当取得财政或经管部门颁发的《会计证》才能上岗,村报账员原则由村、支两委干部兼任,村支两委主要领导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报账员,不兼任村干部的报账员的误工补贴标准由村民代表会议研究确定。第七条代理会计岗位由财政所人员担任,主要负责审查财务流程、手续、收入是否及时全部到位和兑现,开支是否符合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控制各村公务经费指标数和专项资金的用途,并负责编制凭证和会计报表等。资金会计岗位由乡镇经营站工作人员(或乡镇指定人员)担任,主要负责专户支票、银行转账、收支兑付的管理。第八条审核岗位由乡镇财政所所长担任,主要负责对会计岗位工作人员具体工作进行审核监督,并对村级重大财务事项进行审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报告乡镇农村财务管理中心审查同意后,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方可执行:(一)集体土地征用、变卖、出租;(二)集体企业改制;(三)集体筹集的资本在特殊情况下需要抽走;(四)大额举债;(五)由于债务单位撤销,依照民事诉讼法确实无法追偿,或由于债务人死亡,既无遗产可以清偿,又无义务承担人,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的核销;(六)大、中型固定资产的变卖和报废处理;(七)大额对外投资项目;(八)村级组织报账员的任免和调整;(九)计划外较大的财务开支项目;(十)主要生产项目的承包办法及承包指标;(十一)村级组织管理人员工资标准;(十二)其他重大财务事项。第九条村报账员负责原始凭证的初审,并将原始凭证及相关资料递交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查后,交村级组织财务负责人审批,定期向乡镇农村财务管理中心报账,督促资金及时缴存到专户上。定期搞好财务公开,妥善保管村级集体财产、物资和财务档案资料,对不符合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及相关资料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或退回经手人。第三章资金的缴存、提取和使用第十条资金的缴存、拨付应及时和规范。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事业单位拨付至村级集体组织的扶持款、赞助款、捐赠款、建设资金等款项和财政部门下拨的转移支付资金,应当通过转账的方式直接转入该村在乡镇代理服务机构开设的账户,任何单位不得支付现金。乡镇代理服务机构应当为付款方提供省财政厅监制的《省农村公益事业筹资收据》。村集体组织收取村集体经济收入、内部单位和农户往来款等现金收入款项,应当在5天内缴入村集体组织账户(即乡镇代理服务机构统一开设的账户),不得坐支。村报账员凭缴款单申请乡镇代理服务机构开具正式票据,交付交款单位、个人或农户。第十一条在“××乡镇村级组织资金”基本存款账户进行转账或支取现金,需盖乡镇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