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一级建造师培训建设法规讲座主讲:张连生副教授律师email:一、2015版与2014版没有大的变化2015年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修改整体框架上没有变化,主要的是在涉及具体每个法律、法规时将该法制定、修改的时间列明。1、在合同法部分,将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补充进来。2、在解决争议纠纷中,对争议评审机制的介绍更加详细。3、安全生产法的内容没有变化,仍然以国务院的相关文件为主要内容二、2016版对2014版的修改变化2016年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修改全书的基本框架不变,仍然是八章,以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最高法院解释为主要内容,以国家对工程施工管理的主要程序和重要环节所确立的各项法律制度为主线2016版一级建造师教材《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主要修改的法律是:1、法律部分:《立法法》、《政府采购法》、《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特种设备安全法》、《行政诉讼法》。2、行政法规部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3、部门规章:《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出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承包与发包计价管理办法》、《劳务派遣管理规定》三、2016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教材框架教材是围绕建筑施工的各个环节展开:(1)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2)施工许可法律制度;(3)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4)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5)建设工程施工环境保护、节约能源和文物保护法律制度;(6)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7)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8)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二、考试题型、题量没有变化1、题型(单选题、多选题)2、题量:单选题:70题(每题1分,共70分)多选题:30题(每题2分,共60分)迷惑项-----A、B、C、D、E(正确的选项,)多选题追求准确率总分130分,考试时间3小时建造师的考试采用题库形式,题量大,覆盖面广,2b知识点及考核点都在教材上掌握、熟悉、了解第一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第一节、建设工程法律体系1、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以宪法为核心,以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和诉讼法为部门法的法律体系民商法主体:公民之间平等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例题:民族区域自治法属于(D)范畴的法律。A民法商法、B行政法、C经济法、D宪法例题:以下属于行政法部门的有(ABCDE)。A建筑法B城乡规划法C环评法D行政许可法E房地产管理法2、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1)法的形式例题:我国的法律的形式是(A)。A制定法B判例法C****惯法D宗教法例题:在我国,不属于法律的形式是(BCD)。A制定法B判例法C****惯法D宗教法法律的效力层次(2)法律的效力层次例题:建设法规的最高形式是(A)。A宪法B法律C****惯D判例宪法---根本***(最高效力)例题:宪法由(A、全国人大)制订和修改。A、全国人大B、全国人大常委会例题:法律---(A、全国人大B、全国人大常委会)制订如建筑法、与建设法、建设法规区别等行政法规-----国务院制订例题: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属于(B)A法律B行政法规C部门规章D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订例题:有地方立法权的人大及其常委会(省、省会城市、较大市、设区的市)(多选题)例题:较大市、设区市****惯称地级市)的立法需省级人大常委会(批准)。A、批准B、备案C核准D审查例题:自治州、自治县有权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例题:根据《立法法》的规定,设区的市可以对以下几类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ABE)。A、城乡建设与管理B、环境保护C、计划生育D农业经济E历史文化保护例题:设区的市的立法需省级人大常委会(批准)。A、批准B、备案C核准D审查例题:自治州、自治县有权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行政规章行政规章包括两个层次:-----部门规章(如建设部)------地方政府规章(有地方立法权一级的地方政府例题:根据《立法法》的规定,省级人大常委会对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应当进行(D)审查。A、合理性B形式C程序D合法性例题:根据《立法法》,没有法律或者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依据,部门规章不得有以下规定(ABDE)。A、减损公民权利B、增加法人的义务C、增加本部门的人员编制D、增加本部门的权力E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国际条约法律的效力层级法律的效力层级(1)宪法至上(2)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物权法》优先于《城市房屋拆迁条例》地方权力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效力高于地方政府的规章。(3)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如未成年人保护法,就是特别法(4)新法优于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