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正本金寨县江环南路延伸段、经济开发区江叶东路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文件商务标招标编号:JZZB-GC-20110070项目名称:金寨县江环南路延伸段、经济开发区江叶东路绿化工程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商务标投标人:安徽奥林园艺有限责任公司(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日期:2011年4月28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标人名称:安徽奥林园艺有限责任公司单位性质:私营地址:六安市金安区五十铺茶场内成立时间:二00五年九月十四日经营期限:二00五年九月十四日至二0一五年九月十日姓名:柳士勇性别:男年龄:48职务:执行董事系安徽奥林园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安徽奥林园艺有限责任公司(盖公章)日期:2011年4月28日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柳士勇系安徽奥林园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安徽奥林园艺有限责任公司的为我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金寨县江环南路延伸段、经济开发区江叶东路绿化工程的投标、施工、竣工和养护,以本公司的名义签署投标书,解释投标文件,进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宜。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务:投标人:安徽奥林园艺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日期:2011年4月28日投标函致:金寨县城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项目编号为JZZB-GC-20110070的金寨县江环南路延伸段、经济开发区江叶东路绿化工程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接受上述文件要求,并对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无异议。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陆拾陆万柒仟柒佰壹拾元捌角肆分(小写:¥)的投标总报价,并承诺按本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合同条款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的条件、承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2、我方已详细审核并确认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充分理解投标价格不得低于企业个别成本有关规定。我方经成本核算,所填报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个别成本。3、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20天的工期和招标文件或业主开工令的要求如期开工、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5、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管理班子及施工机械设备到位,并按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7、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用于本工程的主要材料、设备,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的合格产品,并在使用之前经建设、监理、设计单位确认后使用。8、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我方法定代表人亲自签订合同以及及时进场施工,并认真履行合同和其它各项承诺。9、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10、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11、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补充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2、我方将与本投标函一起,提交人民币伍万元整作为投标保证金。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