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桃花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事故(纠纷)应急处理预案随着物质生活的改善,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农村合作医疗、社区医疗的开展,人民群众不仅就医数量不断增加,而且对医疗质量和水平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同时人民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病人及家属针对医疗服务中一些不满意的方面往往向医院投诉,要求赔偿,甚或诉讼于法律。为了优化医疗环境,维护医院的正常医疗秩序,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护医疗人员的利益,同时保护病人的权益,特制定医疗纠纷处理预案。一、 医疗纠纷(事故)处理小组组成人员(联系电话附后)组长:蔡立华副组长:陈达连组员:何正标 蒋立丰 谢建明文朝霞 张海波 卜冀军二、 报告程序一旦发生医疗事故(纠纷)或争议,当事人立即向科室主任或护士长及负责人报告;各科室及吋掌握情况,上报医务科、分管院长,由医务科、分管院长报院长,由院长决定是否上报卫生局。涉及医疗保险赔偿,由医务科报保险公司,以便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禁止任何人或科室对自己所属范围的医疗纠纷视而不见,一旦发生类似情况,医院酌情予以严肃处理。三、 各科室各类医务人员及工勤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责任心,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努力学习,提高技术,防止一切技术性、责任性医疗差错及事故的发生。四、 严禁任何工作人员(包括离退休人员)对医疗纠纷私口发表议论,甚至唆使病人或家属到医院吵闹,或者无中生有,有意扩大事态,一经发现,视情节予以严肃处理。五、 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相关人员必须及时妥善保管医疗文书、检验检查单据等相关资料,并加以完善,封存因输液、输血、服药等引起的不良后果的现场实物,以备检验,使医院持有第一手资料、证据。六、 有医务科根据患者或家属要求,决定封存《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所规定的病历内容。七、 所有医疗纠纷,科内应立即组织或派出相应人员对病人或家属进行解释或说明,解决不了的由科主任、分管院长再一次解释说明,仍达不成协议,当事科室须在2小时内就事实经过写出书面报告上报医务科,由医务科组织集体讨论。讨论内容:病人进院时的情况、入院后的诊断及依据、治疗方案、理由、效果,为什么发生纠纷、下一步处理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