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贯彻执行《人民防空法》和《实施办法》情况汇报关于贯彻执行《人民防空法》和《湖南省实施办法》情况汇报人民防空是国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方面,是现代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利国利民的社会公益事业。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执行《人民防空法》和《湖南省实施办法》,把人防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以人为本,合理布局,强化“结建”,分期实施,综合开发,充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人防建设的良好氛围,现将有关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所做的工作 1、做好宣传,不断增强人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我们把宣传贯彻《人民防空法》和《湖南省实施办法》等人防法律法规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并且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了“四五”和“五五”普法计划。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工具和宣传手段,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活动。翻印了人防法律、法规和政策500多份,送到有关领导、县直单位、厂矿企业及乡镇;在学校、公共广告栏办黑板报20块;在交通要道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40条;到县城几所中小学开展人防知识讲座4次。通过多种形式宣传,人们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增强。 2、齐抓共管,努力推进人防工作步入正轨。人防工作是“国安工程”、“民生工程”,牵一发而动全身。我县切实把人防工作摆在战略位置,在机构建设、干部配备、政策法规、财力物力等方面,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及时帮助解决人防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加强人防工作组织领导。成立了县人民防空委员会,明确了一名副县长分管、一名县政府办副主任和一名工作人员专抓人防工作。同时要求乡镇相应成立人防工作领导小组,由武装部长专抓,并将人防工作纳入了政府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二是县委、县政府在谋划全盘工作时,通盘考虑人防建设,把人防建设纳入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把人防工程建设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坚持人防建设与经济建设相协调,与城市建设相结合,搞好城市人民防空整体防护和抗拒自然灾害能力。县人武部作为全县人防工作的军事领导机关,把人防建设纳入了年度军事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常抓常议。发改部门在审批相关新建民用建筑立项时,规划部门在进行规划设计时,都将人防建设的设计和技术要求作为规划许可的前置条件,纳入了规划设计内容,对没有达到人防要求的建设项目,不予立项,不予审批,不予发证。 3、立足现实,扎实有效推进人防建设。一是在旧城改造过程中,一方面保护好已有的人防设施,另一方面同时跟进人防设施。抓住旧城改造中的调整优化城市用地结构机遇,同步建设人防工程。二是在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