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CCC产品认证知识培训刘源2008-7-71第一章绪论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的对照表:区别体系认证产品认证认证目的证明企业建立了符合要求的管理体系证明产品的某些特性符合规定的要求认证对象企业的管理体系特定规格型号的产品认证标志认证标志不能加贴在产品上认证标志应加贴在获证产品上认证依据认证标准是统一的不同种类产品使用不同的认证标准认证性质自愿性、强制性(特殊行业、特定产品)强制性、自愿性它们相互依存,互为补充。第一节简介2八种认证模式认证模式型式试验质量体系评定获证后监督市场抽样检验工厂抽样检验质量体系复查1●2●●3●●4●●●5●●●●●6●●7批量检验8100%检验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以及其他产品认证(如自愿认罪、专项产品认证等)主要采用第五种认证模式。3当今各国实施的产品认证制度基本上可以分为:1、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2、自愿性产品认证制度,也称标志认证制度第二节中国的产品认证制度3C认证制度坚持了“四个统一”原则,即“统一目录,统一标准、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统一标志,统一收费标准”,实行若无事的是一条开放的,统一管理的、国际化的产品认证制度。认证种类标注:“S”代表安全认证,“S&E”代表安全和电磁兼容认证,“EMC”代表电磁兼容认证,“F”代表消防认证。认证标志的式样认证标志分标准式样和特殊式样,特殊式样使用在特殊产品上。认证标志的使用获证产品使用认证标志的方式可以根据产品特点按以下规定选取:1、标准规格认证标志,必须加施在获得认证产品外体规定的位置上;2、印刷、模压认证标志的,该认证标志应当被印刷、模压在铭牌或产品外体的明显位置上;3、在获证产品的本体上不能加施认证标志的,其认证标志必须加施在产品的最小包装上及随附文件中;4、获得认证的特殊产品不能按以上各款规定加施认证标志的,必须在产品本体上印刷或者模压“中国强制认证”标志的特殊式样。5第三节名词和术语准确理解术语是有效沟通的基础。只有正确理解术语的定义,才能掌握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才能与检查员进行有效的沟通。本节按术语的类别分为5个部分:组织有关的、与特性有关的、与检验有关的、与合格有关的、与测量有关的。其他术语将在介绍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时展开。本教材给出的定义,仅适用于产品认证领域。1、与组织有关的(1)申请人:申请产品认证的组织产品的生产、销售者和进口商可以作为申请人,申请人通常是一个法人单位。申请人向认证机构提出产品认证的申请。(2)持证人:持有产品认证书的组织持证人在认证申请阶段是申请人。通常,申请人在获得认证证书后就成为持证人。(3)制造商:控制认证产品制造的组织 一个进行或控制产品的设计、制造、评定、处理和存储等阶段,使其能对产品持续地符合有关要求负责,并在那些方面承担全部责任的位于一个或若干个固定地点的法人。一个制造商可以有多个工厂。制造商可以申请产品认证,也可以接受其他申请人的委托为其设计、生产、检验认证产品,还可以委托其他组织为其设计、生产、检验认证产品。6(4)工厂:对认证产品进行最终装配和/或试验以及加施认证标志的场所工厂可以申请产品认证,也可以接受其他申请人的委托为其设计、生产、检验认证产品。(5)OEM(OriginalEquipmentManufacturer)厂:按委托人提供的高计、生产过程控制及检验要求生产认证产品的工厂。OEM厂根据委托人提供设计、生产过程控制及检验要求,在OEM厂的体系下生产认证产品。委托人可以是申请人/持证人或制造商。不同的委托人,工厂应分别接受检查,体系要素不重复检查,但产品的生产过程控制及检验、产品的一致性检查不可免除。(6)ODM(OriginalDesignManufacturer)厂:利用同一质量体系、设计、生产过程控制及检验要求为委托人生产认证产品的工厂。ODM厂确定设计、生产过程控制及检验要求,并在ODM厂的体系下生产认证产品。委托人可以是申请人/持证人或制造商。在生产条件相同情况下,对产品结构型式完全相同,仅商标或产品型号不同,经文件审核确认,可免于型式试验。(7)供应商:为工厂生产认证产品提供元器件、零部件和原材料的组织在供应链中,供应商为工厂提供产品,工厂为顾客提供产品。72、与特性有关的(1)特性:可区分的特性特性可以是固有的或赋予的。“固有的”就是指在某事或某物中本来就有的,尤其是那种永久的特性,而“赋予的”通常是人为的,如产品的价格。特性可以是定性的或定量的。有各种类别的特性,如物理的、感官的、行为的、时间的、人体工效的、功能的等。(2)质量特性:产品、过程或体系与要求有关的固有特性在产品认证领域,主要关注质量特性,安全认证主要关注与产品使用安全有关的质量特性。(3)可追溯性:追溯所考虑对象的历史、应用情况或所处场所的能力。对产品而言,可追溯性可涉及:①原材料和零部件的来源;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