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AthesissubmittedtoZhengzhouUniversityforthedegreeofMasterAharmonioussocialistsocietyRighteOusneSSandProfitByHuiWangSupervisor:,2012原创性声明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所取得的成果。除文中已经注明引用的内容外,本论文不包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科研成果。对本文的研究作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以明确方式标明。本声明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少岔年钿否日学位论文使用授权声明本人在导师指导下完成的论文及相关的职务作品,知识产权归属郑州大学。根据郑州大学有关保留、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同意学校保留或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和电子版,允许论文被查阅和借阅;本人授权郑州大学可以将本学位论文的全部或部分编入有关数据库进行检索,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者其他复制手段保存论文和汇编本学位论文。本人离校后发表、使用学位论文或与该学位论文直接相关的学术论文或成果时。第一署名单位仍然为郑州大学。保密论文在解密后应遵守此规定。学位论文作者皇押日期:五乜年厶摘要摘要义利观作为人们对义利关系总的看法和根本观点,是对人们各种社会行为的评价和认识,也是伦理价值观的核心以及中国文化的基本内容。随着我国社会改革开放的持续深化与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人们对“利”的看法也发生变化,个人权利得到尊重,正当利益的追逐的到认可。但是以前的义利观已经不能适应现实社会的要求,因此社会要求建立新的社会主义义利观。义利观的问题在我国历史中不断发展,在不同的时期和阶段形成了不同的义利观类型,我国最主要的传统义利观是:(1)儒家提倡的是“重义轻利"的观点;(2)因为墨家学派既贵义又尚利,所义他们提出“义利统一"的观点:(3)法家把利作为唯一追求的目标,认为人的一切的行为皆是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追求,因此他们赞同“功利主义”观点。建、江泽民三人分别提出了与当时社会相适应的义利观。胡锦涛同志在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科学发展观”,并在十六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首次完整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概念,并将其列为中共共产党全面提高执政能力的五大能力之一,同时指出随着改革的深入,我们要努力建立起“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和谐相处”的社会关系。以上理论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理论依据。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义利观是在特定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背景下形成,主要内容是:(1)利益面前见利思义;(2)利益选择上以义导利;(3)以长远利益作为发展目标:(4)保证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平衡发展。面对新时期特殊的义利矛盾,我们应该采取积极面对的态度,不能选择逃避。因为和谐社会社会主义义利观对我衡发展;(2)有利于推动我国的道德建设;(3)对建立中国特色义利观有重大现实意义。我们可以通过在制度上、思想路线、文化建设上来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义利观。在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义利观同时,也要完善其培养机制,使其能够为我们今天的社会发展与道德建设服务。关键词:义利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AbstractAbstractRighteousnessandProfit嬲peopleoverallviewofthejusticeandbenefitrelationsandthefundamentalpointofview,theevaluationandunderstandingofthesocialbehaviorofpeople,’Ssocialandsocial·economicsustainabledevelopmentofthe“benefits'’ofviewchanges,individualrightsarerespected,,,the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