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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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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方案.doc

上传人:raojun00001 2020/3/5 文件大小:2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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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方案.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南宁市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方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南宁市培育发展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南宁市培育发展试点工作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公安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税务局广西证监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租赁市场培育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建房〔2018〕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自治区的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以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以满足市民不同层次的住房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开展住房租赁试点工作,促进我市住房租赁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二、工作目标围绕搭建平台、培育主体和重点解决有效供给不足、租赁关系不稳定等问题,全面推进我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到2020年年底,基本形成以国有资本为引领,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服务管理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基本建成以互联网体系为基础的住房租赁服务监管平台,基本实现房源清晰、调控灵活、服务便捷、监管及时的住房租赁全程化服务目标,基本达到住房租赁管理和服务重心下移,实行住房租赁网格化管理的目标。三、组织领导建立南宁市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作为召集人,成员由市住建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国资委、自然资源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城管综合执法局、大数据发展局、税务局、司法局、医保局、打传办、金融办、南宁公积金管理中心、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南宁供电局、南宁城投集团、南宁威宁集团和各城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等有关分管领导组成,研究解决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重大事项,统筹推进市场培育发展工作。四、工作任务(一)制定租赁住房发展规划。准确分析预测我市住房租赁市场需求,做好房屋租赁需求、供给关系摸底调查。掌握租房群体的数量、年龄结构、职业收入、就业状况等基础信息以及各类可供房屋的规模、结构、区域分布等情况。在此基础上,制定科学合理的租赁住房发展规划。(: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城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二)加大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力度。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力度,在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租赁住房,将配建比例、套型面积、设施条件、交付时间和产权移交方式作为土地出让条件,纳入出让合同中,保证在新建商品住房项目用地配建公共租赁住房比例不低于总建筑面积的10%。支持在棚改、拆迁安置房小区中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各城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三)增加租赁住房用地有效供应。在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中安排租赁住房用地,2019年年底前推出住房租赁用地试点,通过新增用地建设租赁住房。探索在商品住房中配建租赁住房,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商品住房用地的,土地溢价率超过一定比例后,试行由竞价转为竞自持租赁住房面积,出让方案和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持有的年限等内容。(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四)允许商业用房按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