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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业精于勤 2020/3/5 文件大小:7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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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公司清算会计本章范围:随着经济的发展,依法进行公司清算,使公司终止营运的现象逐渐增多。本章以公司清算为研究对象,系统地阐述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的相关会计处理。首先,介绍公司清算的概念及分类,在此基础上,区别解散清算会计和破产清算会计,依次阐述业务程序、分析其账务处理特点,继而进行科目设置,借助实例展示账务处理,并编制相应会计报表。;;;、结构与编制;;;、结构与编制。第一节公司清算会计概述一、公司清算、解散清算与破产清算公司清算(corporateliquidation)是指在公司面临终止的情况下,负有清算义务的主体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程序对公司的资产、负债、股东权益等公司的状况作全面的清理和处理,使得公司与其它社会主体之间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归于消灭,从而为公司的终止提供合理依据的行为。公司清算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公司清算是公司治理结构中最后而且十分重要的一环,能够最大限度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和激发投资者的投资信心。(-)公司清算的原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经过其它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能够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无论上述哪种原因,都会使公司解散,失去法人资格。公司清算是公司解散过程中最重要的业务事项。《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能够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二)。解散清算是指在公司解散的情况下,依照《公司法》的规定所进行的清算。公司终止时如果“资能抵债”,所进行的清算为解散清算,理论上全部债权人的债权均能实现,而且往往还存在剩余财产可供分配。破产清算是指在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下,依照破产法的规定所进行的清算。公司终止时如果“资不抵债”,则必须按照破产清算程序进行清算,按照法定程序和公平受偿原则清偿破产公司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所欠税款、破产债权后,公司终止。解散清算与破产清算虽然都是终结现存公司的法律关系,消灭法人资格的行为,但它们之间的区别如表12-1所示。表12-1解散清算与破产清算的区别区别点解散清算破产清算清算原因不同自愿解散和强制解散破产解散清算组成员决定机关不同解散清算组成员,如果是自愿解散的有限责任公司,是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份公司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强制解散的,由做出强制解散的主管机关决定清算组人选破产清算组的组***员必须由人民法院决定清算程序不同适用一般的清算程序适用破产清算程序适用法律不同适用《公司法》破产清算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同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即指公司按照股东的意志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的清算。此种清算一般没有先后程序规定,也无论是否能足额清偿,不能清偿的债权不因清算结束而消灭。任意清算一般适用于人合公司、无限公司。法定清算是指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的清算。法定清算对公司财产的清算有顺序规定,法定清算结束,公司法人资格依程序消灭。中国《公司法》规定的清算均是法定清算。。普通清算是指由公司自行组织清算机构依法进行的清算。普通清算一般适用于自愿解散的情况,往往是针对那些资产能够抵偿债务,而且公司机关能够自行组织清算工作的公司而采取的清算形式。特别清算是指公司解散时不能由自己组织进行普通清算,或进行普通清算中发生严重障碍,由有关政府机关或法院介入而进行的清算。特别清算和普通清算的区别在于后者是自行组织的清算,前者是有公共权力机关的介入的清算。特别清算一般适用于强制解散的情况,但也可适用于由普通清算转变而来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