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目录
1、总则 2
2、招标范围 2
3、产品技术资格要求 2
4、铭牌和标志 3
5、设备资料 3
6、培训 3
7、保修及售后服务 3
8、备品备件要求 3
9、航显设备技术要求 3
1、总则
本招标书是航显设备的规格、条款、资料、培训及技术指标等的要求,投标方可以根据自己所选产品的特点,在应答本招标书所要求的技术条件后,附加投标方的建议,中标后业主有权全部或部分选择建议方案。投标方应提供中英文投标文件各一式三份(当中英文两种语言的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中文投标文件为准)。
本招标书是西安咸阳国际机场航显设备招标的规范性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书的依据,也是业主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依据,并将作为合同的附件之一,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招标书有中英文两种语言的招标文件,当中英文两种语言的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中文招标文件为准。
投标人对设备的设计及选型必须考虑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当地的环境条件,并应保证所有材料设备和系统在以下环境条件下工作:
温度: -10℃~ +45℃
相对湿度: 0% ~ 80%
电源: 交流50Hz,220V±10%,380V±10%
环境: 干燥空气,春秋多沙尘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航显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至工地、配合安装及调试、设备维护保修等所有与所选设备有关的工作内容。投标人应满足业主提出的工期目标要求,根据业主要求派有关人员(或业主指定人员)参加工程技术协调会。
投标人应全面负责本招标文件内所指系统软硬件设备的配置和采购。在投标文件中详细阐述其软硬件设备的技术参数和功能。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设备及材料均应为国际知名品牌产品,同时附有出厂合格证明、检测报告、技术参数说明、使用及维修手册、安装调试手册、维修手册等所必需的资料(中英文)各一式三套。符合国家安全、环保、行业标准,进口产品必须有进口手续。
3、产品技术资格要求
1)、产品近5年内至少在2个5万平方米以上中国境内航站楼作航班信息显示屏使用过。
2)、整屏国外原装进口并完好运输至西安咸阳国际机场新航站楼工地现场,并经业主、监理、集成商和航显系统工程承包商验收通过后方可接收。
3)、所有设备必须采用日本产品。
4、铭牌和标志
所有硬件设备和装置上必须具有原生产厂家的铭牌或标志,说明有关主要功能和性能参数。铭牌和所加的标志的大小以方便阅读为宜,固定牢靠,永不褪色。
所有系统软件必须具有原生产厂家的授权证或许可证,而投标人自己开发的应用软件应具有功能、性能参数和使用的详细说明。本招标中出现的任何涉及知识产权的纠纷,均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并不因此损害招标人的利益。
5、设备资料
是指有关软、硬件设备的档案资料,包括:软、硬件设备的数量、型号、规格,设备生产厂家的产品检测证书,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产品说明书等有关产品的资料。正式资料应在国家验收前提交,一式六份。
6、培训
产品在原产地制造过程中应有业主参与监造并经业主验收通过后方可发货(2人7天),在产品原产地对业主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培训(3人7天),以上费用单列,不计入投标总报价。
7、保修及售后服务
配合航显系统工程承包商安装、软件控制及调试等工作,直至整个航显系统用户最后接收。从用户接收之日起免费保修二年,并能及时提供备品备件,提供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