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高中科研-奖励方案为了贯彻落实“科研兴校,以研促教”的治校方略,全面提高我校的教育质量,促进我校科研型人才队伍的发展壮大,经研究,特制定以下奖励:第一条每学年举行一次学科和科研成果表彰大会,奖励人员名单由评委小组审核后确定。评委小组由分管教学的,科研处、教务处正副主任以及各科组长组成。第二条申报科研奖励的对象,必须出具证书,发表论文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所有材料必须交复印件一份由学校存档备查。第三条科研成果和学科竞赛奖励标准(单位:元)如下:第四条课题研究奖励标准(单位:元/课题)如下:第五条同一课题或论文获不同级别奖项,以最高等级计分奖励金额。不累加,不重复计算奖金。第六条本方案自二00二年九月十日起生效。容县高中二00二年九月附:容县高中科研奖励的界定一、论文是指以研究教育教学问题为内容,具备比较规范的论文结构形式的文章。学术文章,是指内容与教育教学有关,但形式上不采用规范的论文结构形式的文章,如教案设计、经验介绍、资料汇编等。二、所发表的报刊有正式的出版号,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三、以报刊主办单位的层次确定所发表的论文的级别。四、入编各类论文集的论文不列入我校评奖范围。五、竞赛、评比仅限在政府学术机构(以社科院),教育部门及其所辖学术结构(如教科所、教育学会)举办的竞赛、评比活动。非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并管辖的民间性、群众性的学术团体所组织的评奖评比,不列入我校评奖范围。六、竞赛、评比以主办单位的层次确定获奖的级别。七、课题奖金由课题负责人分配,奖给课题设计、撰写的主要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