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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财经大学硕士学位授予细则.doc

上传人:xxj16588 2016/2/27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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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安徽财经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时间:2010-8-30点击数:1678作者:研究生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第二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达到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德、智、体三方面要求,并具有硕士学位学术水平者,均可按本细则有关规定,申请授予硕士学位。第二章学位申请人学业水平要求第三条学位申请人完成所有规定课程学习,修满规定的学分,熟练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达到下列水平者,方可申请硕士学位。。。。(或申请人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在三类及以上期刊或学科组认定的刊物上发表与硕士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一篇以上(字数不少于3000字),并注明作者单位为安徽财经大学,或在省级及以上学术会议上公开宣读一篇以上学术论文(由大会出具证明)。(425分以上,美术学、专门史专业298分以上)。“双盲评审”及论文答辩,且答辩成绩合格。第四条学位申请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论文答辩和申请学位:、思想和道德品质等方面犯有严重错误,受严重警告以上(含严重警告)处分且在学位授予前未撤销处分者。、剽窃他人成果者。。第三章考试课程和要求第五条学位申请人必须在学位论文答辩前通过所有课程考试(考查)。学位考试课程以75分为合格,成绩低于75分但高于50分者允许补考一次,成绩低于50分者应予重修。申请人有1门以上(含1门)课程不合格,不能参加论文答辩及申请学位。,选题应在本学科或交叉学科范围内,选择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和学术价值。、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严禁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研究成果具有可信度,能体现硕士生坚实的理论基础、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较强的独立研究能力和优良的学风。《安徽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规范》的要求。。第五章学位论文的评审与答辩第七条申请人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学位论文、论文摘要和申请书。指导教师应对申请人的学位论文和论文摘要进行审查,对申请人的学位论文写出学术评语和推荐意见。院(所)负责人、导师组组长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课程学习成绩、论文写作等情况进行全面认真的审查,签署是否同意申请和参加学位论文答辩的意见,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报校学位办审批。第八条学位论文经审核符合基本要求的,由校研究生部统一送外校评审。论文评审采用“双盲”形式。送审的论文不得出现学校、导师、作者等有可能辨认出论文来源的信息;不得告知学位申请人和导师评审论文的单位和专家。“双盲”评审意见和成绩作为申请人论文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