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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姚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宝庆寺3#-2地块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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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宁波姚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宝庆寺3#-2地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宁波姚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宝庆寺3#-2地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由宁波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编制完成,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规定,现将环评报告的有关信息向公众公开,并征求公众意见。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1、项目名称:宁波姚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宝庆寺3#-2地块项目2、建设地点:位于庄桥街道,丽江西路以北、江北大道以东、宝庆路以西、宝庆河以南。3、建设性质:新建4、建设规模:(),地上总建筑面积77926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34450平方米,其中住宅及配套用房74739平方米,九班制幼儿园3187平方米。。二、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本项目分为施工期污染和营运期污染。施工期污染主要有:大气污染工序为材料运输和堆放、建筑垃圾搬运、露天堆场和裸露场地的分离扬尘,土石方和建筑材料运输所产生的动力扬尘、运输车辆产生的汽车尾气以及装修的油漆废气。本项目的水环境污染主要来自施工人员日常生活时产生的生活污水及地下层的挖掘、施工过程产生的废水。施工过程将产生一定噪声,主要是装修时使用的设备,有打孔机、冲击钻、切割机、电锯、地板打磨机等机器噪声。本项目施工期间需要挖土,由于开方量远大于填方量,会产生大量的弃土和弃渣;在运输各种建筑材料(如砂石、水泥、砖、木材等)过程中以及在工程完成后,会残留不少建筑废料,主要是废钢筋、包装袋、建筑边角料等建筑垃圾。营运期的污染有:本项目投入使用后的废气主要来自汽车尾气、幼儿园厨房排放的油烟废气。营运期废水主要为居住、幼儿园、配套公建等产生的生活污水及餐饮废水等;噪声主要有水泵、配电房内设备、室内停车库机械排风机等设备运行噪声、地下车库入口处交通噪声、地上停车场交通噪声和小区内汽车行使时交通噪声等。固体废弃物主要为住宅垃圾等生活垃圾等。本项目为非工业性项目,外排污染物相对较少,本项目总量控制因子为CODCr、氨氮,属于生活污染源,纳入宁波市北区污水处理厂总量控制指标。三、项目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期环保措施Ⅰ、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要求经临时隔油池和化粪池处理,最后排入附近市政污水管网通过宁波北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标准后排海。Ⅱ、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应特别注意施工扬尘的防治问题,须制定必要的防治措施,以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Ⅲ、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设期间,产生的噪声对位于项目西北面的谢家村以及场地外围的人员及声环境将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中标准和规定。施工现场合理布局,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尽可能将施工阶段的噪声减至最小,并要加强施工队伍的管理,文明施工。Ⅳ、施工期固体废物影响分析建设施工期间产生的混凝土块连同弃土、弃渣等严禁随意抛弃、转移和扩散,制造新的“垃圾堆场”;建筑弃土、废渣应运送至城管部门指定的弃渣点堆置或回填低洼地带。(2)营运期环保措施Ⅰ、声环境防治措施(1)项目配套的水泵房、空调机组等在设备选型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