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0
文档名称:

小额贷款担保业务.doc

格式:doc   大小:41KB   页数:20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小额贷款担保业务.doc

上传人:iris028 2020/3/9 文件大小:41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小额贷款担保业务.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小额贷款担保业务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业务--担保程序自愿申请——社区推荐——劳动保障部门审查——贷款担保机构审核并承诺担保——商业银行核贷(一)自愿申请1、符合条件的贷款申请人自愿前往户口所属的街(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或具备劳动保障服务职能的机构)提出贷款申请,领取和填写《广州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书》(下称《申请书》)一式6份。2、贷款申请人须提供的资料:(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再就业优惠证》、《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其影印件一式6份(影印件统一使用A4纸,下同);(2)《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影印件6份;(3)反担保的有关资料:A、如贷款申请人是选择用房产抵押或有价证券(国债)作质押反担保,要提供房产证或有价证券原件及其影印件一式6份;B、如贷款申请人是选择由在本市工作经济条件较好的本市户籍自然人作反担保,要提供反担保人的月固定收入2000元以上的《证明》及其身份证原件及影印件一式6份。注:反担保人必须与借款人一同前往街(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并亲自作保证人签名。(4)以合伙经营资格申请,应提供合伙经营的相关证明(如《验资证明》或出资权属《证明》证明其他合伙人出资情况资料)、其他合伙经营人的《劳动手册》影印件一式6份。(二)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或具备劳动保障服务职能的机构推荐1、核对贷款申请人的资格(是否辖区内人员、是否持有《再就业优惠证》、是否《营业执照》持有人或是否合伙经营负责人);2、确认贷款人以及其他合伙人办理就业登记情况(持有营业执照或参与合伙经营应视为就业);3、确认担保人身份;4、对符合条件的,在《申请书》相关栏目上署加盖公章;5、对申请人送来的申请材料原件核对无误后,留下影印件,并在影印件上加注“与原件相符”字样和公章。6、将同意推荐的申请材料(可由贷款申请人)送所属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注:每份申请材料按如下顺序装订1、《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有自己姓名的一页);3、申请人《再就业优惠证》、《职工劳动手册》以及其他合伙经营人《再就业优惠证》的影印件;4、《营业执照》及所从事行业需要的其他证件影印件;5、其他合伙经营人的《再就业优惠证》、《职工劳动手册》影印件;6、反担保人的身份证、月固定收入2000元以上《证明》;《房地产证》或有价证券影印件;7、其他材料。(三)区、市劳动保障部门审查1、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对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推荐的申请条件、贷款用途、反担保能力等情况进行审查,其中对属于微利项目的要加以确认(注:有关文件规定,从事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由市财政据实全额贴息,展期不贴息。微利项目是指由下岗失业人员在社区、街道、工矿区等从事的商业、饮食和修理等个体经营项目,具体包括:家庭手工业、修理修配、图书借阅、旅店服务、餐饮服务、洗染缝补、复印打字、理发、小饭桌、小卖部、搬家、钟点服务、家庭清洁卫生服务、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婴幼儿看护和教育服务、残疾儿童教育训练和寄托服务、养老服务、病人看护、幼儿和学生接送服务)。2、审查合格,在《申请书》相关栏目上加注意见(如经营项目是属微利项目,还应加注“属微利项目”意见),并加盖公章;3、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集中将审查批准的申报材料送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审查。4、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对区送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5、在通过审查的《申请书》相关栏目加注意见并盖公章;6、集中将审查通过的材料(有上报材料的,每个工作日下午送一次)送市融资担保中心。(四)贷款担保机构审核并承诺担保1、广州市融资担保中心对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送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2、办理反担保程序:(1)选择房产抵押的,贷款申请人须前往指定的评估机构办理评估,然后到广州市房地产登记所抵押登记科办理抵押登记。上述费用由申请人自行负担;《房产评估报告》及抵押登记表回执作为《申请书》附件留存担保中心。(2)选择国债质押的,贷款申请人需持广州市融资担保中心的《国债止付通知书》前往国债购买网点确认盖章,回执及购买凭证原件作为《申请书》附件留存担保中心。3、市融资担保中心承诺担保贷款的,在《申请书》相关栏目中加具“同意担保”的意见并加盖公章后,转申请人自主选择的贷款经办银行。(五)贷款经办银行核贷1、贷款经办银行对市融资担保中心送来的申请材料后,核定贷款金额和贷款期限;2、在《申请书》相关栏目中加注“同意贷款、贷款金额、贷款期限”意见并加盖公章;3、通知申请人办理借贷手续;4、留存一份《申请书》及申请资料存档,将余下的5份《申请书》及申请材料交市融资担保中心按报批途径返回,市融资担保中心、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区就业服务管理中心、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申请贷款人各留存一份。5、可自行选择的经办银行(在填写《申请书》时选定):(1)交通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