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招投标的体会
《招标投标法》及配套的部分法规和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
职责分工的意见》(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3《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省人大第十届常务委员会)
4《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5《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6《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2号令)
7《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
8《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12号令)
9《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7号令)
10《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29号令)
11《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
12《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十部委通知)
13《浙江省重点建设工程发包承包管理办法》(省政府112令)
《招标投标法》的颁布实施,在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但由于体制、机制和各种条件的限制,目前还存在许多缺陷和不足,需要我们不断的探索、研究和完善。
招标投标的基本概念 1/2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
招标人——是依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招标代理机构——是受招标人的委托,代为从事招标组织活动的中介机构。
潜在投标人——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发出后有可能参加投标的人。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并购买了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
招标投标的基本概念 2/2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
招标文件——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
投标文件——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
中标通知书——是受要约人作出的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
根据《招标投标法》的特别规定,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即对招标人和投标人具有法律效力,这个时候交易双方的合同关系已经成立。
一、工程招标顺序。一般情况是:施工准备工程在前,主体工程在后;制约工期的关键工程在前,辅助工程在后;土建工程在前,设备安装在后;结构工程在先,装饰工程在后;制约工程在前,紧后工程在后;工程施工在前,工程货物采购在后,但部分主要设备采购应在工程施工之前招标,以便据此确定工程设计或施工的技术参数。
二、科学合理设定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投资、进度和安全、环境管理的需求目标。是编制和实施招标方案的主要内容,也是设置和选择工程招标的投标资格条件、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标准、合同条款等相关内容的主要依据。
招标方案和计划 1/3
招标方案和计划 2/3
1、质量控制目标。包括适用性、安全性、经济性、可靠性、环境的协调性。工程质量必须满足国家有关的规范和标准要求(标准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有强制性的标准,也有推荐性的标准等)。
2、投资控制目标。要以工程建设项目投资限额为基础,编制确定工程建设项目的参考标底价格和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的最高控制价格)作为控制目标。
3、进度控制目标。明确提出招标工程施工进度的目标要求,包括总工期、开工日期、阶段目标工期、竣工日期以及各阶段工作计划。
招标方案和计划 3/3
4、安全与环境控制目标。要提出保护生产和管理者身体健康和安全,控制现场各种因素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要求。
三、招标工作目标和计划。招标工作目标应当按照招标计划和顺序进行考虑。招标工作计划是工程招标方案的组成部分,招标工作的时间安排特别要注意法律、法规对某些工作时间的强制性要求,如:施工招标发出招标文件到投标截止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的规定。
招标准备 1/3
1、招标的基本条件
(1)招标项目已经有关项目审批部门批准,具有项目立项、可研或初步设计批复文件;
(2)项目土地、资金已经落实,并具有与拟建项目相适应的技术管理力量;
(3)项目招标的内容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已经有关项目审批部门或招投标监督部门核准。
2、项目招标组织准备
(1)自行招标
招标人自行招标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具备法人资格;②具有与项目相适合的专业技术力量;③具有同类工程招标经验;④设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或3名以上专职招标业务人员;⑤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2)招标代理
不同时具备上述五项条件的,须委托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委托代理招标必须签订委托招标代理合同,明确代理范围、期限、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收费标准和费用支付等内容。
委托招标代理合同须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
(3)招标代理招标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发[2009]22号文的规定,招标代理费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