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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农业与林业局关于开展2012年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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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农业与林业局关于开展2012年度.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厦门市农业与林业局关于开展2012年度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厦农林〔2012〕96号
思明区经贸局,湖里区市政园林局,集美、海沧、翔安区农林水利局,同安区农业与林业局,象屿保税区管委会: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厦府〔2011〕28号)和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农业与林业局《关于修订厦门市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厦财农〔2012〕21号)有关规定,现将2012年度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11-2013年度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
二、扶持重点与方式
通过贴息、补助、奖励等形式,支持龙头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推进技术改造升级、建设原料生产基地、建立研发机构、拓展市场、提升企业现代管理水平等。时间周期为: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已实际完成投资的项目。
三、项目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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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合同、银行贷款结息单、借款记帐凭证、银行借款余额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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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报要求
、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各区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对企业申报项目进行认真审核后,形成推荐意见,正式行文报市农业与林业局、市财政局;厦门夏商黄金香食品有限公司、厦门夏商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古龙食品有限公司、厦门茶叶进出口有限公司等4家市属龙头企业直接向市农业与林业局、市财政局申请。项目申报时间为9月15日前,申报材料一式二份,逾期或未按要求申报的,不予受理。联系人:郭凌飞,电话:5351592。
、财政局审核后退还企业,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作为材料上报。项目实际资金支出和利息支出要按要求进行汇总,并填好《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实际资金支出表》和《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企业贷款利息支出表》。
。各区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财政局要对企业申报项目进行实地调查和核实,并指导企业规范申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