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六章人生价值20世纪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我国曾有过两次关于人生价值的讨论。一次是1979年,改革开放初期,在中国发生重大历史转折的关头,一些青年对人的价值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刻的思考。有一篇文章署名潘晓,题为《人生的道路啊,为什么越走越窄》,在《中国青年》杂志上发表,提出了人是“主观为自己,客观为他人”的观点,从而引起社会、尤其是青年的极大关注,开展了一场人究竟是为自己还是为别人的大讨论。潘晓的文章认为,现在不少人天天喊为人民服务,但实际上却在为自己,理论、原则与现实不相符。文章的结论是:“人都是为自己的”,主观是为了自己,客观上为了别人。于是,引起了一场热烈的讨论。潘晓的文章看到了“极左”时期一些人道德准则与道德实际脱节,“口是心非”、假话连篇的现实,问题是看准了,但得出的结论是错误的。从这场争论的焦点看,它实际上是中国历史上“性善论”与“性恶论”在现实社会中的延续。另一次是1982年7月,西安第四军医大学的一名叫张华的学生,因抢救一位掉进大粪池里的老农民不幸牺牲,报纸上发表了他的事迹以后,有人提出:用一个24岁的大学生的生命去换一个69岁的老农民的生命值不值得?于是,又展开了一场关于人生价值的大讨论。这两次讨论所涉及的问题都是人生价值问题。本章就人生价值的有关问题作些理论说明,以期为大家正确认识人生价值,正确判断人生问题的是非、善恶、美丑,提供一些帮助。一、价值与人的价值人生价值问题,是人生观的一个核心问题。对人生价值的思考是个人最富哲理的思考形式。自觉思考人生价值,不仅是自我意识的觉醒和走向成熟的标志,而且是创造有意义的人生的先决条件。1、价值为了了解人生价值,首先必须了解价值概念的一般意义。价值是一个具有普遍意义的概念,广泛使用于哲学、经济学、伦理学、政治学、文学、美学等许多学科领域。但是,在不同学科领域,价值概念的含义是不尽相同的,甚至完全不同。在马克思主义的政治经济学领域里,马克思讲的价值是指商品的价值和使用价值,价值指的是凝结在商品中一般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或抽象的人类劳动,它是商品的社会属性。使用价值指的是商品的有用性。而哲学意义上的价值是一个主体对客体及其属性肯定或否定关系的范畴,是指人以外事物、现象对一定的社会、群体和个人所具有的意义。价值反映的是主体与客体之间的一种效用关系,简单地说就是客体对于主体的意义或效用。哲学上讲的价值是与人的需要密切联系在一起的。马克思指出:“价值这个普遍的概念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马恩全集》第19卷第406页)。这就是说,价值首先体现的是外界事物与人们主观需要之间的关系。所以,考察价值必须从主体的需要与客体能够满足主体的特定需要这两个方面入手。首先,从客体方面讲,某种事物对人有用,能够满足主体的某种需要,对特定的主体有意义,这种事物对特定的主体来说,就是有价值的。我们说某事物有价值,就是说它对人有用。如面包可以充饥,棉衣可以御寒,汽车可以代步等等,它们对人来说都是有价值的。因此,从客体方面讲,价值就是客体对主体的有用性。客体对主体是有用的,它就是有价值的。另一方面,从主体方面讲,特定的主体又确实需要这种事物所提供的效用,并且进行了实际的享用,这才能使客体的有用性得以显示,得以发挥,得以实现。我们说某事物有价值,就是因为它能够满足人们的现实需要。在主体不需要或即使需要但暂时没有享用时,客体的价值仅仅是潜在的或可能的。只有主体有现实需要并且实实在在地享用了客体提供的效用时,即价值主体与价值客体发生实际联系时,客体的潜在价值才能变为现实的价值。如前所述,面包可以充饥,但放在一个饱汉子面前,它将暂时排不上用场;棉衣可以御寒,但在夏季节只能放箱子;汽车可以代步,但它的主人从不出门,它也只能停在车库里。这时,它们的价值都是潜在的。因此,从主体方面讲,价值又是主体对客体的需要性。总之,价值反映的是事物的客观有用性与人的主观需要性之间特定的关系范畴,它是在社会实践的基础上产生的,既与客体的有用性相关,又与主体的需要性相关,价值的实质是客体的有用性与主体的需要性的辩证统一。价值不仅与主体的需要联系在一起,而且还与客体自身的属性相联系。马克思说,价值“是人们所利用的并表现了对人的需要的关系的物的属性”。客体的有用性以它自身的属性为依据。面包之所以可以充饥,是因为它自身含有蛋白质、脂肪、维生素、碳水化合物、微量元素等人体所需要的营养成分;棉衣之所以可以御寒,是因为它自身的结构具有保护人体体温的性能。面包价值的大小是与它自身营养成分的多少成正比的,它的营养成分一旦受到破坏,就没有价值了。这就是说,事物自身所具有的客观属性是价值产生的基础,事物自身具有某方面的性质,才有可能产生某方面的有用性,事物有特定的有用性,才能进入主体的视野,与主体发生联系,满足主体一定的需要。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