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苏】外包字(005)号劳务外包协议甲方:办公地址:电话:乙方:办公地址: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劳务外包劳务等事宜达成本协议。本协议执行期间,若国家的法规及政策发生调整的,双方均同意按照新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执行。第一章外包与被外包第一条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同意劳务外包其生产操作人员(下称“外包员工”)到甲方工作,由乙方负责日常人事管理工作,具体涉及人事管理的人员,管理期限、服务内容、费用支付标准等一系列具体内容,甲方应在外包员工的外包期内按月向乙方支付管理费(含税前工资、社保费、残疾人保障金、公积金、福利费、服务费等各项费用)。第二条外包员工试用甲方对外包员工可以试用,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满前,甲方有证据证明外包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结束试用,但须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并结算应支付的外包员工试用期管理费。员工入职当月甲方需支付公司承担社保缴纳费用,由乙方代为缴纳,且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该岗位工资标准的80%。第二章甲方的权利义务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义务甲方应尊重外包员工的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严禁种族和性别歧视。甲方不得将外包员工再外包到其他用人单位,但由于甲方公司业务需要,安排至其他工作地点的除外。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供外包员工的全部薪酬数据,以保证乙方能合法的向政府机构进行申报,否则由此产生的纠纷后果,由甲方承担。甲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其政府有关规定,向外包员工提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健康检查,否则乙方可以撤回外包至甲方的外包员工。甲方要求外包员工遵守的规章制度,员工手册等管理文件,应当遵守《劳动合同法》对规章内容的要求,符合法律程序,并按法律要求向外包员工公开。若甲方要求对外包员工执行标准工时制的,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超出40小时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安排调休或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向外包员工支付加班费。甲方也可以向政府部门申请执行综合工时制或不定时工作制。甲方应遵守中国法律及其政府有关工资的规定。若甲乙双方约定由甲方直接将工资费用以货币形式按月及时支付给外包员工的,应当依法代扣代缴外包员工的个人所得税。无论因甲方延误支付乙方管理费用或无故克扣、拖欠由甲方直接发放的外包员工工资的,导致劳动纠纷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国家规定的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以及外包员工因此离职产生的经济补偿金。若甲方委托乙方发放除工资以外的其他费用的,需另行签订协议。甲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其政府有关规定,保证外包员工法定节假日及国家规定的员工依法享受带薪假期间的合法权益;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外包员工给予医疗期及其他医疗期工资待遇,保障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外包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间的应当享受的合法权益,包括休息及工资待遇。具体参见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执行。乙方应为员工购买五险或商业险,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如乙方雇员若发生工伤事故,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应当配合乙方进行工伤申报,若甲方因乙方雇员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