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浙建监A2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
工程名称:义乌市污水处理三期工程(佛堂镇分厂二阶段) 编号:A2
致: 杭州中新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单位)
我方已根据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完成了义乌市污水处理三期工程(佛堂镇分厂二阶段)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并经我单位上级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请予以审查。
附:施工用电专项施工方案
承包单位(章):鲲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日期:
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
专业监理工程师:
日期:
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意见:
项目监理机构: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本表一式三份,经监理单位审批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各存一份。
义乌市污水处理三期工程(佛堂镇分厂二阶段)
施
工
用
电
方
案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鲲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0一一年三月
施工用电专项方案
一、工程简介
义乌市污水处理三期工程(佛堂镇分厂二阶段)设计单位为上海市政设计研究院设计,建设单位为佛堂镇人民政府,施工单位为鲲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杭州中新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二、用电设计
根据工地现场实际情况,具体施工总体安排如下:
(1)施工用电根据现场需要解决,从甲方指定的变压器中驳接出电源,以满足施工过程中的各种机械设备和生活照明的需要。施工用电计划在基坑东侧从北往南架设施工用电线路,输电线每隔10m设置电杆一根。电杆顶拉三相五线,三相线采用75mm2的380v电源线,同时在杆中设220v照明专用线二根,确保用电安全及供电不间断。。同时在临时设施附近配置一台50KW发电机作为备用,确保在停电的情况下,施工能正常运行。
三、施工用电安全措施
1、外电防护
1)、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不应小于下表所列数值。
外电线路电压
1KV以下
1-10KV
35-110KV
154-220KV
330-500KV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
4
6
8
10
15
2)、施工现场的行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下表所列数值:
外电线路电压
1KV以下
1-10KV
35KV
最小垂直距离
(m)
6
7
7
3)、对达不到上表中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编制外电线路防护方案,采取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拦、围栏或保护网。
4)、外电线路与遮拦、屏障等防护设施之间的安全距离小于下表所列数值时,必须会同有关部门予以解决,采取迁移外电线路或改变工程位置等设施,否则不得强行施工。
外电线路电压(KV)
1-3
6
10
35
60
110
220
330
500
线路边线至遮拦的安全距离(m)
线路边线至网状防护的安全距离(m)
5
2、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
1)、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必须采取TN-S接零保护系统。
2)、施工现场每一处重复接地的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10Ω,且不得少于3处(即总配电箱、线路的蹭和末端处),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经相边,接地电阻每季度公司至少复测一次,现场每月检测一次。
3)、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二要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体作电气连接,垂直接地应采用角钢、钢管或圆钢,不得采用螺纹钢材。
4)、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起,保护零线应单独敷设,不得装设任何开关与熔断器,保护零线应接至每一台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包括配电器)。
5)、保护零线的截面应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并使用统一标志的绿/黄双色线,任何情况下不得将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
6)、保护零线与电气设备连接应采用铜鼻子等可行连接,不得采用铰接,电气设备接线桩应镀锌或涂防腐油脂,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在配电箱内应通过端子板连接,其中保护零线在其他地方不得接头。
7)、同一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不得一部分作保护接零、一部分作保护接地。
3、配电箱、开关箱
1)、施工现场配电系统应设置总配电箱(屏)、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三级保护,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得超过3M,配电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
2)、开关箱应由末分配电箱配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