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摘要中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社会主义围家尤其重视对人民自由和权利的保护,国家赔偿制度是对人民自由和权利的保护的有效手段,也是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表现,国家赔偿制度的完善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重要标志。本文从当前国家赔偿制度的发展形势出发,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针对我国国家赔偿法中存在的问题,借鉴世界各国制定和运用国家赔偿制度的有益经验,对我国国家赔偿法的修改及完善提出有借鉴价值的意见。关键词:国家赔偿缺陷国家赔偿法法律完善AbstractChinaisasocialismcountry,’’sfreedomandrights,andalsotheimportantmanifestationthatshowshowpeopleactasthecountry’,pensationLaw,biningourpractice,counteringtheproblemsofourlaw,:pensationLawperfectingthelaw引言虽然早在1994年颁布的我国《国家赔偿法》用较为详尽的规定体现了“国家侵权同样承担赔偿责任”的宪法原则,但是重庆市綦江虹桥垮塌事件和陕西省麻旦旦“处女卖淫”等案件中的众多受害者仍然无法得到应有的国家赔偿,这些事件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地被人们淡忘了,但它们所引发的思考却是深刻而持久的。国家赔偿仅仅针对违法行政行为和刑事审判错误而进行吗?公共设施的瑕疵导致的损害以及消极的不履行法定职责所导致的损害由准来承担赔偿责任昵?损害到底如何计算才能真正弥补受害人的损失呢?新的问题层出不穷,究其原因,有的可以归咎于国家赔偿法的实施不力,但国家赔偿立法本身存在缺陷却也是不容否认的事实。其中主要问题是:国家赔偿范围过窄、赔偿参照标准太低、赔偿程序彳i合理、赔偿支付方式不灵活等。这些缺陷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国家赔偿制度功效的发挥,需要我们进一步深入探讨研究,从而提出具有建设性的建议。笔者试图从我国国家赔偿法律制度的现状分析入手,揭示不合理的缺陷及其原因,并且针对这些缺陷提出改进的建议,愿为我国围家赔偿立法的完善贡献绵薄之力,推动我国民丰法治建设的进程。论我国国家赔偿立法之完善国家赔偿制度是社会民主政治发展的产物,是对封建专制政体下“王权至上”的彳Ii定,也是对“主权在民”和“天赋人权”等资产阶级主张的合理成分的肯定。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国家机关组织与活动的最高准则。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从国际形势的发展需要以及国内国家赔偿法的实施情况出发,赋予我国国家赔偿制度一个合理的诠释,对其进行准确的类型划分,清醒地认识国家赔偿制度的功能,有利于国家赔偿立法的制定、修改和完善,也有利于国家赔偿活动的顺汞I开展。第一章国家赔偿的一般理论一、国家赔偿制度的产生与发展国家作为人类社会最大的公共权力,它产生于社会之中但又自居社会之上并担负着管理社会的公共事务职能。尽管“国家绝不是一个呆板的东西,它永远在活动,并且活动得很起劲,它永远积极,从不消极。”川但在国家各项职能的运行过程中,从来都不可能避免其所带来的消极后果,导致与其初衷相悖的利益受损。在国家发展的早期,这样的利益受损不论发生在谁身上,基本上都是不予理睬的,更没有给予赔偿之说了。赢至社会发展临近现代,人权运动在世界范围内此起彼伏,社会发展首先强调个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个体的人的权利意识大火增强,“无救济目口无权利”成为了具有普遍意义的世界共识。这种现代意识日益影响着现代各国法制的发展,其中一个重要方晰的表现就是国家赔偿制度的应运而生。现代国家所担负的阶级职能、公共事务职能和所运用的手段以及与社会生活各层面的结合,还有国家机关体系的完备,都是过去任何国家形式所无法比拟的,纷繁复杂的国家管理行为,其目的只【1】《列宁全集》·第l卷r人民出版社1984午版,,那就是促进社会的良性发展和增进社会成员的利益,一旦因为种种缘故侵犯了社会成员的合法权益,予以合理的赔偿就是唯一的补救和平衡,并且这种赔偿只能来自于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