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6
文档名称:

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重要知识点.doc

格式:doc   页数:6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重要知识点.doc

上传人:1557281760 2016/3/1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重要知识点.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重要知识点下面应届毕业生网为大家收集了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重要知识点,希望能帮助到大家!汇票相关内容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一)(1)绝对应记载事项。汇票的绝对应记载事项包括七个方面的内容,如果汇票上未记载上述内容之一的,汇票无效。(2)相对应记载事项。(3)非法定记载事项。(1)对出票人的效力。(2)对付款人的效力。(3)对收款人的效力。(二)(1)委托收款背书。(2)质押背书。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重要知识点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重要知识点。、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汇票责任。(三)(1)保证人的责任。保证人对合法取得汇票的持票人所享有的汇票权利,承担保证责任。但是,被保证人的债务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无效的除外。(2)共同保证人的责任。(3)保证人的追索权。保证人清偿汇票债务后,可以行使持票人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的追索权。(四)(1)提示承兑。(2)承兑成立。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重要知识点文章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重要知识点出自,此链接!。(1)承兑人于汇票到期日必须向持票人无条件地支付汇票上的金额,否则其必须承担延迟付款责任。(2)承兑人必须对汇票上的一切权利人承担责任,这些权利人包括付款请求权人和追索人。(3)承兑人不得以其与出票人之间的资金关系来对抗持票人,拒绝支付汇票金额。(4)承兑人的票据责任不因持票人未在法定期限提示付款而解除。(五)汇票的付款付款是指付款人依据票据文义支付票据金额,以消灭票据关系的行为。(1)付款提示。①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②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10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2)支付票款。,全体汇票债务人的责任解除。(六)(1)追索权发生的实质条件。(2)追索权发生的形式要件。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重要知识点财会题库。,都会涉及到同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