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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chuandao1680 2016/3/2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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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红安县精神病医院首次岗位设置方案(讨论版)根据红安县委办公室、现政府办公室关于《红安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市人社局《关于核准黄冈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批复》和湖北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工作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0]4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实现员工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充分调动各级各类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现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实施岗位设置的指导思想是: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全员聘用制度,转换用人机制,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用人效益,充分调动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整体上增强队伍活力和提高医院的核心竞争力,逐步形***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的用人机制。(二)基本原则1、科学设岗,合理调控:坚持从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的需要出发,合理确定岗位总量,严格按照岗位结构比例标准,规范设置各类各级岗位,坚持因事设岗,加强调控和监督管理,实行岗位总量、岗位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的控制,实行岗位的动态调整和管理。2、优化结构,精干高效:完善岗位设置分类分级体系,以专业技术队伍为主体,优化各类人员结构比例,科学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用人质量与用人效益。通过政策引导,优化人员结构。3、按岗聘用,规范管理:以岗位设置为基础,实行聘用制度,完善人才遴选、评价、激励与保障机制,加强规范管理,逐步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促进我院人力资源管理的自主发展和自我约束。4、平稳实施,稳步推进:按照“制度入轨、平稳过渡、逐步到位、规范管理”的原则,严格遵循工作程序,充分考虑现状和现行制度,做好政策之间的衔接和工作的过渡,做到平稳实施,稳步推进。二、实施范围与对象本院正式在编在岗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应纳入此次岗位设置管理范围。未经组织人社部门正式办理手续的各类人员(含人事代理人员),暂不纳入本方案进行管理。三、组织领导成立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医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全院各类各级岗位申报人员的职级进行审定和聘用,对岗位设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仲裁。组长:刘军副组长:汪世力成员:陈胜利李红刘辉徐明菊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院办,汪世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四、基本情况:红安县精神病医院是根据《红安县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红安县精神病医院的批复》(红编【2011】22号)文件,由县卫生局设立的县级精神病专科医院,核定为地方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设定30人。目前在岗人员22人,其中:管理岗位2人,正职1人(中级职称),副职1人(中级职称)。专业技术岗位17人(取得专业技术职称中级8人、初级9人),%;工勤技能岗位3人(其中技师1人、高级工1人、中级工1人),%。五、拟设内部机构:1、临床科室:门诊部:内科门诊、精神专科门诊、心理治疗与咨询科、酒与药物依赖治疗(戒断)科、精神康复科、药剂科、药房、收费室、检验科、脑电图室、心电图室、B超室、放射科。住院部:男病区、女病区。2、管理科室:院办公室、财务科、医务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重性精神病管理办公室、药剂科。五、本次岗位设置方案:一)岗位设置等级、数量、结构比例我院本次岗位设置是按县人社局核实下达的目前在岗实有人员22人进行设岗:1、管理岗位2人,%:九级岗位2人。2、专业技术岗位17人,%:A高级岗位:0人;B中级岗位:八级岗位2人(%);九级岗位2人(%);十级岗位4人(%);中级等级比分别为2:2:4;C初级岗位:十一级岗位6人(%);十二级岗位4人(%),十三级岗2人(%),初级等级比为3:4:2。3、工勤技能岗位3人:%。二级1人,三级1人,四级1人。4、双肩挑岗位: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双肩挑岗位仅限于领导管理岗位。经批准的“双肩挑”岗位人员,在首次聘用时,根据个人意愿,可按照管理岗位职级类别聘用,执行管理岗位工资系列,也可按专业技术岗位职级类别聘用,执行专业技术岗位工资系列。经医院批准确定聘用岗位类别和执行工资系列后,在一个聘期内,个人一般不得再提出更改。本次设岗双肩挑2人,专技8级2人,双肩挑不占专技岗位指标;二)岗位认定及分级1、管理岗位:是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我院对应的管理岗位为九级职员岗位,即科员。对聘任管理岗位职务的人员同时聘任专业技术岗位的职务(“双肩挑”),原则上控制在领导班子成员范围内,我院核定管理岗位最高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