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宜昌市规划局一、2006年工作情况(一)全面落实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规划编制工作得到进一步完善和深入。1、完成《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成果报批,圆满完成新一轮总体规划修编工作2、抓紧落实《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及时组织编制一批详细规划和专业规划如:编制宜昌火车南站周边控制性详细规划、东山三路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区户外广告标牌专项规划、城区交通路网专项规划、城区农贸市场专项规划。协助完善沿江经济走廊发展规划。一是通过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明确了沿江突破的总体目标、产业布局、沿江各县市区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二是组织编制伍家岗区沿江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三是组织编制了西陵峡口风景区总体规划。做好宜昌化学工业园区总体规划。我局委托湖北省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宜昌化学工业园区总体规划》,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及时划定了规划设计范围,提出规划设计条件,负责规划编制过程中的工作衔接。截至12月31日,城市规划单元编制、大型基础公共设施选址研究、旧城改造研究等规划编制项目也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如期完成。(二)全面落实全国、省、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城市规划效能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1、启动城市规划管理体制改革,实现城市规划集中统一管理的体制性改革有了新的突破。2006年3月,市委、市政府下发《中共宜昌市委、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宜发[2006]3号)文件,明确提出实现城市规划集中统一管理的要求,随后,市委编委下发了《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六届八次全体会议纪要》(宜编[2006]31号)和《关于调整理顺城区规划管理体制及机构编制的批复》(宜编[2006]46号)文件,为迅速落实市委、市政府文件精神,我们认真开展了细致的调研工作,与宜昌开发区和各区政府建立了充分协商和沟通的渠道,在12月份基本形成了城区规划管理体制改革的工作框架,设置城区各规划分局事项进入了实质性操作程序。2、实现城市规划科学化决策,城市规划委员会制度进一步完善。2006年3月,市政府批复了《宜昌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章程》,我局完成了大量事务性工作。组建了新一届城市规划委员会,选聘了7名非公务员委员,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和规定。3、深入开展“三清”活动,规范城市规划管理制度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对1992年至2005年由局下发的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共清理文件784份,取消或废止了不符合法律法规的文件规定的文件8份;修改完善涉及规划行政管理事项8项;收录了城市规划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组织汇编成《规划管理法律法规手册》。4、提高质量,提升效率,实现城市规划管理速度、质量与效益同步提高。今年以来,对规划管理操作规程进行了进一步地修订,现在实行的审批程序较之以前更为简化,审批时限大幅压缩。实行市行政服务中心规划报建一个窗口集中对外接件、发件,落实行政服务中心“首席代表制”,探索性地将店招的规划审批直接授权窗口办理,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将我局办公系统内网与市行政服务中心连接,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终端浏览、下载项目批前批后信息,有效缩短报建审批时间。2006年,我局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接待报建1127件,办结1127件,办结率为100%,在程序上实现了效能建设“大提速”。局机关与局派出机构全面实现联网办公。在6月底前全部实现了点军规划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