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节能工作简报(第一期)淄博市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二OO七年二月八日我市出台节能评估审查办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先过节能关为加强节能工作,从源头上减少能源浪费,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近日市经贸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降耗工作意见》等起草的《淄博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已经市政府第六十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淄博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规定,今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年耗能1000吨标准煤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必须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凡未进行节能审查或未能通过节能审查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核准、备案和开工建设。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实施之前,必须编制合理用能报告或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申请报告)中编写节能篇(章)。对节能评估不符合规定要求或未按规定进行节能评估的项目,投资管理部门一律不予批复、核准或者登记备案,水利、规划等部门不得办理有关手续,工商部门不得为其办理企业登记,项目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项目建成后,凡达不到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要求的,一律不予验收,不准投运。(市政府节能办张统洲)我市积极开展能源审计和能源统计核查工作为加强对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管理,夯实基础,确保“十一五”节能目标完成,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我市成立了以市经贸委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从2月上旬起开展能源审计和能源统计核查工作。能源审计是指能源审计机构依据节能法规和标准,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的物理过程和财务过程进行的检验、核查和分析评价。通过能源审计,分析企业能源利用现状、查找问题、挖掘潜力,提出切实可行的节能措施。列入能源审计试点单位的是国家考核的张店钢铁总厂等12户重点用能企业和部分市属、区县属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审计工作将分类推进,对列入国家千户重点用能企业的12户企业,能源审计于2007年3月底前完成;对列入省千户重点用能企业的148户企业,能源审计于2007年底前全部完成。为完成能源统计核查,我市将从市经贸委、市统计局等部门抽调部分工作人员组成核查工作组,并聘请部分专家深入企业,摸清企业能源统计和利用情况,协助企业完善能源计量、统计工作,进一步夯实节能管理基础。(市政府节能办高峰王晓宁)我市4项目入选2006年省节能节水专项资金项目根据《山东省节能节水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我市积极组织节能节水资金项目的上报工作,共有4个项目入选2006年省节能节水专项资金项目。这4个项目是:金晶(集团)有限公司的玻璃熔窑全保温技术改造、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造纸废水深处理及回用工程、兰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高档牛仔染整节水及废水回用工程、山东万乔集团有限公司的硅铝系高强保温耐火材料和山东万众节能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的锅炉智控节能技术开发及推广工程项目。这4个项目一共获得省110万元的财政资金补助。(市政府节能办王晓宁)我市五项目入选2007年国家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国债备选项目根据国家发改委、省经贸委的要求,我市积极组织了2007年国家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备选项目的申报工作,经过严格筛选确定了涉及节水、资源综合利用、污染防治和综合节能等四大类12个项目报到省经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