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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同名885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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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同名8853).doc

上传人:读书百遍 2020/3/22 文件大小:23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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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1、原告微软公司(MicrosoftCorporation)与被告温州某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四案【基本案情】原告享有MicrosoftOffice、MicrosoftServer、MicrosoftVisualStudio、MicrosoftWindows系列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被告未经原告许可,擅自复制、安装并使用了上述计算机软件,侵害了原告的著作权。本案经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中国(温州)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主持调解,原、被告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约定被告支付部分赔偿金,并正版化其所应用的上述计算机软件。【入选理由】温州地区一些大规模应用计算机局域网的企业使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系统软件、办公软件、设计软件,本四案给类似企业敲响了警钟,应当提高尊重她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意识,主动使用正版计算机软件,降低企业的诉讼风险。2、原告钱月顺与被告彭建平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基本案情】“钱承恩馄饨”商品及服务具有广泛的知名度,属于知名商品。原告钱月顺为“平阳钱承恩馄饨”的个体经营业主。被告彭建平未经原告许可擅自在外卖名片上使用“平阳钱承恩馄饨”字样,并于开设“钱承恩馄饨”店,用“钱承恩”作为门店招牌,并在左上角使用“平阳”字样。鹿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擅自使用了原告的企业名称,其行为已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被告刊登致歉声明并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入选理由】本案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三)2项的适用提供了借鉴,也为温州地区企业敲响了警钟,不能经过“搭便车”的方式违法经营生产。3、原告浙江百诚烟具有限公司与被告温州名虎烟具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基本案情】被告未经原告许可在相同打火机商品上使用了原告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标识。瓯海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原告8万元。被告提起上诉,经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停止生产、销售被诉侵权产品,并支付原告一定数额的款项。【入选理由】双方当事人是同区域同行业的竞争者,被告在明知涉案商标权利人为原告的情况下,销售印有与涉案商标相同图案的产品,构成侵害商标专用权行为。因难以确定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本案适用法定赔偿标准,考虑到双方当事人为同区域同行业竞争关系,法院从重确定因侵权所承担的赔偿数额。4、原告MultiPartsSupplyUSA,、郑祥好、陈定益及第三人浙江显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基本案情】原告MultiPartsSupplyUSA,、陈定益非法获取原告的产品技术秘密以及第三人为原告独家供应的产品,使被告瑞安市盛典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推销、展示与第三人向原告独家供应的产品完全一样的样品,三被告的行为侵害原告的商业秘密,请求判令三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原告商业秘密的行为并消除不利影响。瑞安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主张的各秘密点仅为产品尺寸、结构、材料、部件的简单组合等内容,进入市场后相关公众经过观察产品即可直接获得,不构成“不为公众所知悉”,也即不构成商业秘密,遂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入选理由】当事人指称她人侵犯其商业秘密的,应当对其拥有的商业秘密符合法定条件、对方当事人的信息与其商业秘密相同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