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安溪县城“十一五”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纲要 一、规划背景及工作目标随着安溪“大县城”发展战略目标的提出,安溪县城已城市建设的重点地区,近年来,大量非农业人口向县城迁移,与之相关,城市建设用地增长迅速,,,。伴随区域交通环境的不断改善,以及周边主要经济实体的产业调整,县城发展在“十一五”期间必将面临新的发展机遇,人口和城镇发展进入加速期;另一方面,统计资料显示,:1,:1的平均水平,这说明安溪县域非农业人口进城门槛较同类城市低,安溪县域城市化已经突破30%(2005年末),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在“十一五”期间,必将迎来大量农转非人口进城,带来城镇建设用地进一步发展,城镇住房建设与县城人口发展的矛盾问题也将更加突出。为实现“和谐安溪、平安安溪”的总体目标,加强对近期城镇住房建设的指导和统筹。坚持以满足不同收入层次居民住房需求为导向,以住房供求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为原则,促进住房建设和房地产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充分发挥住房作为国民经济基础性配套设施的重要作用,制定本规划。二、规划范围、规划依据及期限充分考虑安溪县社会经济和土地利用的发展模式,以《安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安溪县城总体规划2005-2020》为主要依据,按照省、市和县房地产调控的相关政策,结合安溪实际情况进行编制,以期对县城近期住房建设进行有效控制和指导,全面推进大县城的建设。1、规划范围为便于管理本规划区范围与《安溪县城总体规划》规划范围相协调。在规划期限内,凡在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设想住房建设活动,均应符合本规划的年度实施计划,与住房建设相关的各项政策、计划应与本规划相协调。2、规划依据1) 《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建住房〔2006〕165号)2) 《福建省建设厅转发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闽住房〔2006〕58号)3) 《安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4)  《安溪县城总体规划2005-2020》3、规划期限2006年至2010年三、县城住房建设现状与特点分析1、住房现状依据安溪县城现状住房调查基础数据,至2005年底,安溪县城住房总建筑面积为634万平方米,其中,通过基本建设和更新改造方式建造住房(含政府兴建政策性住房),,通过其他方式建造住房(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原村民个人住宅建设和其他自建住房)397万平方米。县城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27平方米,距离全省“十一五”末规划人均住房面积35平方米尚有差距,因此,在规划期内的住房建设发展任务将会更加艰巨。。目前城区住宅区按形态大致有三种类型:a、老住宅区(包括部分多层住宅)主要分布在凤城片区核心区以外尚未进行整治和改造的地带,这里建筑的类型复杂,有传统的民居,也有修建于60、70年代3-4层住宅,但它们都有一些共同存在的问题:第一:建筑密度过高,基本的卫生要求如通水、采光、日照等,往往难以得到满足,而且存在无序的搭建现象;第二:基础设施缺乏,使得人们的生活质量难以提高,如蜘蛛网般的电力线路,消防通道不畅甚至缺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