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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东环审〔2018〕25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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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东环审〔2018〕25号.doc

上传人:陈潇睡不醒 2020/3/24 文件大小:4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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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日东环审〔2018〕25号日照市环境保护局东港分局关于日照市东港区计划生育服务站污水处理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日照市东港区计划生育服务站:你单位《日照市东港区计划生育服务站污水处理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一、为技改项目,位于日照市西海路15号,总投资26万元,属于民生工程类的环保配套工程项目,占地面积20m2,建设污水处理站一座,采用“格栅+调节池+A/O处理设施+絮凝沉淀池+消毒池”处理工艺处理卫生院医疗废水,处理规模为20m3/d。根据评价结论,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前提下,项目污染治理措施、生态恢复与保护措施总体可行,工程环境风险可防可控,从环境保护角度,该项目建设可行。为此,我局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总图布置、施工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等进行建设。涉及专项审批的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二、项目在运营期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以下要求:(一)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施工废水须回用处理,禁止直排;严格落实《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采取遮盖、围挡、密闭、喷洒、冲洗、绿化等有效的防尘抑尘措施;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建筑垃圾和包装废料尽量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全部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得随意倾倒。(二)医疗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596-2006)表2三级标准要求并满足区域处理厂入网要求后,排入该污水处理厂处理。禁止项目污水直接排入周围环境。对污水收集、处理、输送系统,危险废物暂存场所等应进行防漏、防渗处理,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污水处理站为地下室密闭结构,对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及时清运,确保周边空气污染物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要求》(GB18466-2005)表3相关要求;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四)优化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源采取隔声、消音、减振等降噪措施。营运期间,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五)做好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工作。项目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4中标准进行控制,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标准要求,转移须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六)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备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定期开展环境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