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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东环审〔2018〕83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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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东环审〔2018〕83号.doc

上传人:陈潇睡不醒 2020/3/24 文件大小:46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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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日东环审〔2018〕83号日照市环境保护局东港分局关于日照鼎和***有限公司***仓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日照鼎和***有限公司:你单位《日照鼎和***有限公司***仓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一、为新建项目,位于东港区河山镇环岭前村东南,两河路北,总投1900万元,环保投资25万元,,。***成品仓库4栋,,消防事故水池500m3以及防雷、防静电等配套设施,设计储药C、D级***。根据评价结论,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前提下项目污染治理措施、生态恢复与保护措施总体可行,工程环境风险可防可控,从环境保护角度,该项目建设可行。为此,我局同意你单位按《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原辅材料、产品方案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等进行建设。涉及专项审批的须经有关部门批准意。二、项目依托现有厂房及部分公共服务设施,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以下要求:(一)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防治水土流失、施工扬尘、噪声污染和生态破坏等。施工废水须回用处理,禁止直排;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采取遮盖、围挡、密闭、喷洒、冲洗、绿化等有效的防尘抑尘措施,施工场地车辆进出道路必须合理规划并进行硬化,施工场地出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防止二次扬尘污染;采取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及时段,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建筑垃圾和包装废料尽量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全部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得随意倾倒。(二)项目仅为***储存,无生产废水产生,消防废水经收集进入应急事故池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禁止项目污水直排周围环境。(三)优化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源采取隔声、消音、减振等降噪措施。营运期间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四)做好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工作。项目过期、残次烟花须就地封存并由公安部门组织销毁、处置。项目未与***药物接触的废包装,收集外售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厂区暂存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的要求。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项目垃圾不得随意堆存和倾倒。(五)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备案,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配备必要的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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