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1出口退税政策热点问题(一),生产企业按单证信息齐全申报退税,那么纳税申报表的“免抵退税办法出口销售额”栏是否也按单证齐全信息齐全销售额填报?答: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免抵退税办法出口销售额”应依据会计准则规定确认的当期出口收入申报,即按企业销售账上的出口收入申报。,2014年后出口申报时按照单证齐全申报,增值税表正常申报收入,汇总表的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与增值税表不是很容易出现差异么?答:2014年改为单证齐全申报免抵退税后,你公司应在作了退税预申报,确认了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后再填列到纳税申报表,以确保两者的一致。,2014年收齐出口报关单后如何处理?答:对于2014年1月1日以前已按原办法申报的出口货物劳务及服务的,2014年收齐报关单并在电子信息对审无误后进行收齐申报,收齐申报时只计算免抵退税额,不再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014年1月份的进料加工计划分配率按什么计算?2答:按12号公告新的进料加工办法实行后,进料手册没有核销的按应按原分配率计算,核销后按已核销手册的综合实际分配率计算,系统会自动采集。,后来不做了。2014年又准备开展进料加工业务,我公司的计划分配率该怎么填写?答:65号公告规定,从事进料加工业务的生产企业,因上年度无海关已核销手(账)册不能确定本年度进料加工业务计划分配率的,应使用最近一次确定的“上年度已核销手(账)册综合实际分配率”作为本年度的计划分配率,你公司可使用以前年度的加权平均实际分配率作为新进料加工手册的计划分配率。追问:我以前年度的分配率与现在新登记手册的计划分配率相差太大了,咋办?答:生产企业如果认为“上年度已核销手(账)册综合实际分配率”与企业当年度实际情况差别较大的,可在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当年度预计的进料加工计划分配率及书面合理理由后,将预计的进料加工计划分配率作为该年度的计划分配率。,稽核信息包括在内么?如果没有稽核信息,是不是就不能申报退税?得等到有反馈信息后才能申报退税?答:信息齐全包括报关单、增值税发票认证、增值税稽核、消费税专用缴款书等信息,需要用以上信息审核的都需要相关信息齐全后方可申报退税。,之前从来不需要做预申报,也不需要等信息收齐,那2014年后,来料加工业务怎么做?答:2004年1月1日起,免税申报直接通过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申报即可,不需向退税部门申报。,收购货物出口后无法取得购进发票,可以免税申报么?答:根据12号公告规定,属购进货物直接出口的,企业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及其他普通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等相应的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备查。国家税务总局2013年第65号公告还规定: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从依法拍卖单位购买货物出口的,将与拍卖人签署的成交确认书及有关收据留存备查;通过合并、分立、重组改制等资产重组方式设立的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重组前的企业无偿划转的货物,将资产重组文件、无偿划转的证明材料留存备查。你公司若无法取得上述规定的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备案,则不可以申报免税,需申报征税。,需信息齐全才能申报退(免)税,那如果一直到4月30日都无法收齐信息,怎么办?答:根据61号公告规定,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前,如果企业出口的货物劳务及服务申报退(免)税的凭证仍没有对应管理部门电子信息或凭证的内容与电子信息比对不符,无法完成预申报的,企业应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41.《出口退(免)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表》及其电子数据;(免)税申报凭证及资料。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后,企业退(免)税正式申报时间不受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限制。未按上述规定处理的,企业在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之日后不得进行退(免)税申报,应按规定进行免税申报或纳税申报。,但有几张报关单一直无信息,退税款一直未退,我要着急办注销应如何处理?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65号公告规定,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申请注销退(免)税资格认定,如向主管税务机关声明放弃未申报或已申报但尚未办理的出口退(免)税并按规定申报免税的,视同已结清出口退税税款。根据上述文件,若你公司声明放弃该退税款,并申报免税后,可办理注销手续。,原来到区局申报免税,2014年起是否不用到二科申报退税了?文件似乎并未做出明确,那我们该如何申报?答:2014年起,出口免税货物劳务都不需提交相关凭证及数据到退税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