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九江县泉塘小区(大型棚改安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为了贯彻落实县委十三届十次全会“对接主城区,融入大九江,实现新跨越”要求,为了加快新城区建设,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泉塘小区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第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征地补偿安置原则坚持依法按程序办事的原则,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坚持确保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统筹兼顾,合理安置的原则,坚持我县同地类按同一标准补偿的原则。二'征地补偿范围沙河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村易家圾、下屋阳、上屋阳及沙河街镇东方红村的部分,,补偿范围以征地范围图为准。三、征地补偿房屋用途的认定房屋价值的评估、结构认定及面积测绘,由县房产部门组织有资质的机构实施。被征收房屋的用途以房屋权属证载明的用途为准;房屋权属证未载明用途的,以土地权属证书载明的用途为准;房屋权属证书、土地权属证书未载明用途或者载明用途不一致的,以合法建房手续载明的用途为准;难以认定的,以住宅房屋认定。属经营性用房的,必须同时提供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和完税证明。四'征收房屋补偿款付款方式被征收房屋的补偿款自补偿协议签订之日起,全额支付被征收的集体或个人。五\征地补偿安置方式房屋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货币补偿根据被征收房屋的结构、成新、区位、用途、建筑面积及装饰装修等因素,由评估机构参照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评估,按评估价补偿。证件(房产证、土地证、规划证)齐全的住户以及证件不齐的世住户,按评估价补偿。对于因多种原因已经多年,但没有办证的住户,必须先完善手续,再评估补偿。营业用房、办公用房、附属设施等非住宅用房一律实行货币补偿。2、 产权调换(泉塘小区安置)(1)产权调换:计算结构差(结构差价为每个档次100元/m2)和成新差价,面积确定以产权证登记面积为准。商业门点(房产证、工商证、税务证齐全),,或按比例等价购买公寓楼、门点,计算结构差和成新差。(2)安置方式:按照征收面积向上就近套户型的原则,县城规划区范围内被征收房屋在计算成新差、结构差后按1:1比例方式安置。安置房具体户型面积以设计和最终实际确权为准。(3)结算方式:被征收面积大于安置面积的,超面积部分按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进行补偿。安置面积大于被征收面积的,10m2以内(含10m2)按同期成本价格购买,10m2以外按市场价下浮15%-25%优惠购买。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小于36平方米,且在同一城区只有此住房的,安置时补齐36平方米,不结算差价,超出35平方米的部分实行阶梯式价格,36至50平方米的部分,按成本价格购买,超过50平方米的部分,按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