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工程质量管理第二十九条严格按照集团公司《质量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和质量方针执行,积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开展QC小组活动,严格按PDCA(计划、执行、检查、处理)循环工作方法,不断改进过程控制,确保我处质量方针及质量目标的实现。第三十条各部门应根据我处质量目标进行分解,制定本部门的质量目标,各工程项目应根据工程特点编制相应的质量计划或质量保证措施,并设专(兼)职质量管理人员,以确保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第三十一条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坚持执行“三检制”,即作业人员当班自检、作业班组互检、专职质检员专检,做到防微杜渐,最大限度地减少质量缺陷的产生。坚持以工序质量控制为核心,加强过程控制和原材料的检验试验工作,做到不合格的原材料不进场,试验不合格不使用,施工过程中凡上一道工序不合格,下一道工序不施工。第三十二条各工程项目应坚持质量专检与自检相结合、质量与奖惩挂钩。专职质量检查人员应经常深入现场检查、纠正违规作业,严格按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进行质量验收。第三十三条强化全员质量意识,制定从项目经理到操作人员的质量岗位责任制,明确职责,严格追究,形成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管理网络。各工程项目专职质检员应由责任心强、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具有一定专业技术水平和施工经验的人员担任。质检人员和特种施工人员均应通过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第三十四条加强质量培训工作,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包括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干部)认真学习,全面掌握施工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和集团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实行标准化作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强化质量计划、检查、预防、控制,持续改进,打造名牌、精品工程。第三十五条在施工过程中,应把技术要求高、施工难度大的结构部位或者影响工程质量的关键工序、施工操作顺序、技术参数、材料、机械、地质条件、施工环境等对象作为控制对象。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工序、薄弱环节、质量不稳定工序、技术难度大的工序以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部位设置质量控制点进行预控,确保施工质量。第三十六条施工过程中重点进行跟班检查监督、现场巡视检查、隐蔽工程检查、工序间交接检查、工程施工预检等,使整个施工过程的质量得到保证。第三十七条广泛应用统计技术,搜集质量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找出影响工程质量异常波动的原因,制定措施,提高工程质量。第三十八条项目经理应依据考核中出现的问题、缺陷或不合格,召开有关专业人员参加质量分析会,并制定整改措施。第三十九条从2011年1月份起,对施工队考评指标进行调整和细化,达到标准施工队的主管队长,按项目部副经理相同的兑现标准进行奖励。考核标准:1、立井井筒:90m/月,产值200万元;套壁产值200万元;2、斜井、斜巷:(6~16°,含16°岩巷炮掘)100m/月,产值120万元;16°以上斜井:80m/月,产值120万元;3、斜井、斜巷:(6~16°,含16°岩巷综掘)160m/月,产值200万元;16°以上斜井:100m/月,产值200万元;4、平巷(6°以下,含6°岩巷炮掘)100m/月,产值120万元;5、平巷:(6°以下,含6°半煤岩炮掘)130m/月,产值150万元;6、第2、3、4、5条中,断面为15m2以下(含15m2)的巷道标准,断面15m2以上时,在此标准基础上减少10m;7、平巷:(6°以下,含6°半煤岩巷综掘)200m/月,产值200万元;8、平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