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湖南省县(市)域镇区(集镇)布局规划编制导则(试行)湖南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2016年10月目录HYPERLINK\l"_Toc"1总则 1HYPERLINK\l"_Toc" 编制目的 1HYPERLINK\l"_Toc" 适用范围 1HYPERLINK\l"_Toc" 主要任务 1HYPERLINK\l"_Toc" 编制依据 1HYPERLINK\l"_Toc" 编制原则 2HYPERLINK\l"_Toc" 规划期限 2HYPERLINK\l"_Toc" 公众参与 3HYPERLINK\l"_Toc" 规划公布 3HYPERLINK\l"_Toc" 编制单位要求 3HYPERLINK\l"_Toc"2 术语 4HYPERLINK\l"_Toc"3 规划编制内容 4HYPERLINK\l"_Toc" 规划内容 4HYPERLINK\l"_Toc" 规划强制性内容 10HYPERLINK\l"_Toc"4 规划成果要求 11HYPERLINK\l"_Toc" 总体要求 11HYPERLINK\l"_Toc" 成果组成 11HYPERLINK\l"_Toc" 规划图纸 11HYPERLINK\l"_Toc"5 附则 (市)域镇区(集镇)布局规划的编制工作,统筹县(市)域城乡建设,促进区域社会、经济、环境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导则。,按行政建制设立的县级市、县、自治县组织编制的县(市)域镇区(集镇)布局规划,适用本导则。、市(州)城镇体系规划、设区的市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要求;调控和优化区域城乡空间结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为镇乡规划编制提供依据。(市)域镇区(集镇)布局规划,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以经批准的上层次规划为依据,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国土、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划相协调,并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要求。(市)域镇区(集镇)布局规划应该遵循以下原则:、城乡统筹。以县(市)域为研究对象,根据自身发展条件、社会经济发展基础等情况,充分发挥规划的前瞻性、针对性和适用性,制定区域镇区(集镇)发展策略。、协调发展。构建以人为本的生产生活服务圈,实现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平等共享和高效利用,促进县(市)域内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尊重规律。切实了解和把握不同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和城乡建设的一般规律,因地制宜的确定城乡空间结构,优化县(市)域内镇区(集镇)布局,合理确定县(市)域内镇区(集镇)发展数量,使城镇化成为一个自然、科学的发展过程。、合理开发。正确处理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严格控制不符合区域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开发活动,保护生态环境与各类自然资源。、彰显特色。挖掘当地的自然环境、历史文化特色,培育有地域特点的美丽乡镇。(市)域镇区(集镇)布局规划期限与相应城市(县城)总体规划相一致。(市)域镇区(集镇)布局规划,应当在县级人民政府组织下,充分吸收有关部门、行业、乡镇人民政府、专家以及相关利益主体在内的社会公众的意见,并在报送审批材料中附具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市)域镇区(集镇)布局规划自批准后二十日内应当由县(市)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布,公布的内容应当包括规划批准文件、规划文本的主要内容和图纸,但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除外。(市)域镇区(集镇)布局规划编制的单位,应当具有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规划编制资质。:县(市)中心城区以外的建制镇人民政府驻地的建成区和规划建设发展区。:是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驻地和经县级人民政府确认由集市发展而成的作为农村一定区域的经济、文化和生活服务中心。集镇应具有相应规模:社会经济条件较好区域集镇现状常住人口规模宜在2000人以上,欠发达地区集镇现状常住人口规模宜在1000人以上。:是指可作为县(市)域次中心或者具有特色产业、特殊职能,应予重点发展的镇区。(市)域发展条件(1)以区域为研究对象,综合分析县(市)域交通区位、资源禀赋、社会经济状况,系统梳理区域社会经济发展趋势、最新政策要求等影响因素,确定其在区域中的职能与地位。(2)深入分析县(市)中心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