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阿根廷电力市场概况阿根廷的电力供应主要依靠水力和天然气发电。2000年,阿根廷装机容量为2400万千瓦,其中火电占54%,水电占42%,其余4%为核电。其电网与智利、巴西和乌拉圭互联。自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电力改革以来,阿根廷电力市场生了巨大变化,垂直一体化的阿根廷国营电力公司被解捆,进而私有化,并且建立了批发电力市场。改革前的电力架构在1992年的改革之前,阿根廷主要有三个国有电力公司:SEGBA、AyE、Hidronor。输电电压等级为500千伏及132千伏。23个省政府中大部分都拥有自己的配电企业,部分还拥有发电厂。改革重组措施 1989年,阿根廷政府颁布了国家改革法案。该法案要求改造国有企业,并进行私有化改革。因此,阿根廷对联邦政府所拥有的电力部门进行了重组。主要措施包括:三大国有电力公司所拥有的发电厂被重组成了20个独立的发电公司;三大电力公司所有的高压(500千伏)输电线路组成了一个新的输电公司——Transener,次高压(132千伏)输电线路被划分到了地区输电分公司;SEGBA的配电线路被分解成3个拥有99年特许经营权的配电公司;输电及配电公司必须公平的向发电公司、供电公司及大用户开放;在电力批发市场,大用户可以直接向发电公司购买电力;配电公司在其区域内对居民电力及其他小用户拥有独家配电经营权;CAMMESA(批发电力市场管理机构)行使着ISO的角色。由能源部部长领导,它同输电及配电是完全分开的;成立了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ENRE)。发电、输电和配电阿根廷电力工业由发、输、配和售电企业组成。不允许输电公司拥有发电或配电资产,发电和配电资产所有权的交叉限制在整个市场的10%以内。发电大部分发电公司都为私有。在私有发电企业中,国外投资占主导地位。新的发电扩展计划不需要特许权,但是必须在能源委员会登记。为防范市场势力,每个发电公司的装机容量在市场中所占的份额不得超过10%。发电厂只能建设连接到网络或直接到用户的线路。输电阿根廷的输电系统包括:在地区间输送电力的500千伏高压输电系统(STEEAT)和连接同一地区发电、配电和大用户的132千伏╱220千伏区域输电系统(STEEDT)。输电费包括两部分:一个是用于回收输电投资的固定部分,另一个则是用于回收运行和检修成本的可变部分。要求输电系统所有者向所有输电用户提供无歧视的接入输电网络与输电服务。配电原来的联邦电力部门所拥有的配电资产被分成由3家配电公司(EDENOR,EDESUR和EDELAP)经营的三个99年的特许经营区。特许经营权要经过竞争才能获得,且要周期性地更新。对特许经营区设定价格上限,每十年修订一次。其余的配电公司仍然掌握在省政府手中。电价及费率双边期货合同电价由发电公司和配电公司(或大用户)之间通过谈判确定,而以每小时为单位交易时段的现货市场则采用节点实时电价。特许经营权的拥有者的零售费率,是按照最初五年特许经营权合同中所规定的指标费率计算的。ENRE监察这些零售费率,并且每隔5年会按照规定的条例应用新的费率计算公式。输电投资与规划电力工业改革前,阿根廷的输电系统效率很低,虽然建了很多高压输电线,但是这些高压线主要是因为行政命令建造的,缺乏经济评估。输电侧的改革由输电侧私有化改革小组负责,该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将政府政策贯彻到输电系统的结构制定、管制、私有化以及电力批发市场的进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