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园林施工管理案例
案例1
某园林工程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决定由业主自行组织施工公开招标。该工程项目为政府的公共工程,已经列入地方的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概算已经主管部门批准,但征地工作尚未完成,施工图及有关技术资料齐全。因估计除本市施工企业参加投标外,可能还有外省市施工企业参加投标,因此业主委托咨询公司编制了两个标底,准备分别用于对本市和外省市施工企业投标的评定。业主要求将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别封装。某承包商在封口处加盖了本单位的公章,并由项目经理签字后,在投标截止日期的前1天将投标文件报送业主,当天下午,该承包商又递交了一份补充材科,声明将原报价降低5%,但是业主的有关人员认为,一个承包商不得递交2份投标文件,因而拒收承包商的补充材料。开标会议由市招标投标管理机构主特,市公证处有关人员到会。开标前,市公证处人员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进行了审查,确认所有投标文件均有效后正式开标。业主在评标之前组建了评标委员会,成员共8人,其中业主人员占5人,招标工作主要内容如下:(1)发投标邀请函;(2)发放招标文件;(3)进行资格后审;(4) 召开投标质疑会议;(5)组织现场勘察;(6)接收投标文件;(7)开标;(8)确定中标单位;(9) 评标;(10)发出中标通知书;(11)签订施工合同。
分析
某园林工程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决定由业主自行组织施工公开招标。该工程项目为政府的公共工程,已经列入地方的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概算已经主管部门批准,但征地工作尚未完成,施工图及有关技术资料齐全。因估计除本市施工企业参加投标外,可能还有外省市施工企业参加投标,因此业主委托咨询公司编制了两个标底,准备分别用于对本市和外省市施工企业投标的评定。业主要求将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别封装。某承包商在封口处加盖了本单位的公章,并由项目经理签字后,在投标截止日期的前1天将投标文件报送业主,当天下午,该承包商又递交了一份补充材科,声明将原报价降低5%,但是业主的有关人员认为,一个承包商不得递交2份投标文件,因而拒收承包商的补充材料。开标会议由市招标投标管理机构主特,市公证处有关人员到会。开标前,市公证处人员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进行了审查,确认所有投标文件均有效后正式开标。业主在评标之前组建了评标委员会,成员共8人,其中业主人员占5人,招标工作主要内容如下:(1)发投标邀请函;(2)发放招标文件;(3)进行资格后审;(4) 召开投标质疑会议;(5)组织现场勘察;(6)接收投标文件;(7)开标;(8)确定中标单位;(9) 评标;(10)发出中标通知书;(11)签订施工合同。
(1)招标中的不当之处体现在:
①因征地工作尚未完成,因此不能进行施工招标;
②个工程不能编制两个标底,只能编制一个标底;
③在招标中,业主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以不合理的条件排斥了潜在的投标人;
④承包商的投标文件若由项目经理签字,必须有由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
⑤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的任何一天,承包商都可以递交投标文件,也可以对投标文件做出补充和修正,业主不得拒收;
⑥开标工作应由业主主持,而不应由招标投标管理机构主持;
⑦市公证处人员无权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
⑧评标委员会必须是5人以上的单数,而且业主方面的专家最多占1/3,本项目评标委员会不符合要求。
(2)招标工作内容中的不正确之处为:
①不应发布投标邀请函,因为是公开招标,应发招标公告;
②应进行资格预审,而不能进行资格后审;
③施工招标的正确排序为:1—3—2—5—4—6—7—9—8—10—11
案例2
某高尔夫公司与某市政公司签订地下大型排水工程总承包合同,总长8000m,市政公司将任务下达给该公司第一施工队,第一施工队又与某乡镇建设工程队签订分包合同,将其中的5 000 m分包给乡镇工程队,在其后的施工中,市建设主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该乡镇工程队承包手续不符合有关规定,责令停工,乡镇工程队以有营业执照、合同自愿签订为由不予理睬,在市政公司通知其停工后,。
分析
某高尔夫公司与某市政公司签订地下大型排水工程总承包合同,总长8000m,市政公司将任务下达给该公司第一施工队,第一施工队又与某乡镇建设工程队签订分包合同,将其中的5 000 m分包给乡镇工程队,在其后的施工中,市建设主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该乡镇工程队承包手续不符合有关规定,责令停工,乡镇工程队以有营业执照、合同自愿签订为由不予理睬,在市政公司通知其停工后,。
案例中的总包合同有效,分包合同无效,因为:
(1)第一施工队不具备法人资格,无合法授权进行分包。
(2)第一施工队将总体工程的1/2以上发包给他方,而《建筑法》规定,主体结构必须由总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