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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钱罪的司法认定与其立法解释.pdf

上传人:sp4772 2016/3/4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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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钱罪的司法认定与其立法解释.pdf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内容摘要洗钱犯罪已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我国在1997年修订的《刑法))第191条规定了洗钱罪,2001年12月9日通过硎法修正案(三)》对其予以修改、补充,2006年6月29日又通过《刑法修正案(六)》对其加以完善。这为我国诚挚和预防洗钱犯罪提供了较为充分的法律依据。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洗钱犯罪呈现出新的发展趋势,国际社会打击洗钱犯罪的法律合作也不断的取得突破性的进展。在这种形势下研究洗钱犯罪,对完善我国洗钱犯罪的莉事立法具有重要的现实和实践意义。本论文从刑法角度对洗钱犯罪进行了研究,全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引言。这部分首先对洗钱罪进行了简要的概述,从“洗钱”一词的历史由来入手,比较了世界范围内对洗钱罪的不同定义,分析了洗钱的复杂过程,揭示了洗钱犯罪的极大社会危害性,从而国际社会形成了必须共同打击洗钱犯罪活动的共识,第二部分:我国洗钱罪的司法认定。笔者首先对洗钱罪上游犯罪的范围进行了确定。根据《刑法修正案(六)》的相关规定,洗钱罪是犯罪分子通过毒品犯罪、***性质的组织豸琶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来获取非法收益的。构成我国刑法所规定的洗钱罪,只有对上述七类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非法来源和性质进行了掩饰、隐瞒方可。在某种意义上,该“上游犯罪”决定了洗钱罪的成立与否。因此,笔者对该“七类犯罪”作了廓清。其次,笔者论述了洗钱罪的客观方面的认定,分别从“洗钱罪能否以不作为方式构成”、”上游犯罪行为人对自己犯罪所得的洗钱行为能否构成沈钱罪”两个方面进行了论述:第一方面,笔者认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成立洗钱罪必须是实撬了掩饰、隐瞒犯罪违法所得及其产生鹄收益的非法来源和性质的行为,并没有特另fj规定履行某种特定的义务,应当说,这是作为的表现形式。刑法并未规定有关人员的特定的检举,报告义务,从理论上讲,行为人出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非法性质和来源的目的,可以成立不作为犯罪。但目前在我国,由于没有此类有关单位和人员的特定义务的法律法规,洗钱罪就不可能由不作为构成。第二方面,笔者论述了肯定说和否定说两种观点,并赞同否定说,认为毒品犯罪、***性质的有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实施者本人的掩饰、隐瞒行为不能构成洗钱罪。再次,笔者对洗钱罪主观要件的认定作了论述。根据我国刑法第191条、《刑法修正案(三)》及《《刑法修正案(六)》中的规定,明知是毒品犯罪、***陛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而实施了洗钱行为的,构成洗钱罪。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到,洗钱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而且必须以“明知”为条件。笔者从对“明知”内容的把握和对“明知”程度的判断两方面进行了阐述。在“明知”内容的把握方面,认为“昵j5口”的内容仅限为毒品犯罪、***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若行为人只明知财物系犯罪所得,并不明知系上述特定犯罪所得而予以窝藏或代为销售则应构成窝赃、销赃罪,不构成洗钱罪。而在对“明知”程度的判断上,则赞成“知道和应当知道说”。这种观点认为,所谓“明知”是知道或应当知道是他人从事毒品犯罪、***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洗钱。这里的知道是指确定、明白知道之意。“应当知道”则指有充足的理由和根据怀疑是犯罪所得。最后,笔者对洗钱罪与相关犯罪的界限作了认定。分别阐述了洗钱罪与赃物犯罪的界限,洗钱罪与窝藏毒品、毒赃罪的界限,洗钱罪与包庇罪的界限,洗钱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幂限以及洗钱罪与伪证罪的界限。第三部分:我国洗钱罪的立法状况。在这一部分中,从1979年刑法对洗钱问题的处理到对清洗毒钱行为犯罪化的首次立法反应,再到我国新刑法修订过程中关于“洗钱罪”的确立与变化,最后到2006年6月29日《刑法修正案(六)》对“洗钱罪”的进一步补充,笔者对这几个阶段洗钱罪的立法状况作了详细论述。第四部分:我国洗钱罪的立法缺陷及完善构想。随着中国加入WT0,在刑法国际化潮流的影响下,我国的洗钱罪刑事立法日益显露出诸多局限与不足。目前中国的反洗钱法已经出台,这说明中国反洗钱法制建设已经进入一个高速发展、与国际反洗钱法律制度迅速接轨的时期。为适应反洗钱犯罪的发展的需要,对刑法中有关洗钱犯罪的规定再作修改和完善已十分必要。这一部分,笔者分别从四个方面作了系统论述。第一方面,上游犯罪范围狭窄,应适度扩大上游犯罪的范围。我国洗钱罪的上游犯罪包括以下七类:毒品犯罪、走私犯罪、***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