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附件:1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辆保险附加险条款目录1、自燃损失险条款2、火灾、爆炸、自燃损失险条款3、新增加设备损失险条款4、玻璃单独破碎险条款5、车辆停驶损失险条款6、车身划痕损失险条款7、租车人失踪险条款8、车上货物责任险条款9、车辆意外事故污染责任险条款10、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险条款11、教练车扩展责任条款12、车辆出境责任险条款13、随车行李物品损失险条款14、零配件更换特约条款15、涉水发动机损坏保险条款16、车轮单独损坏保险条款17、高尔夫球具盗窃险条款18、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19、可选免赔额特约条款20、免税车辆关税责任险条款21、代步机动车服务特约条款22、更换轮胎服务特约条款23、送油、充电服务特约条款24、拖车服务特约条款25、异地出险住宿费特约条款26、更换新车特约条款27、法律服务特约条款28、节假日行驶区域扩展特约条款29、起重、装卸、挖掘车辆损失特约保险条款30、特种车辆固定设备、仪器损坏特约保险条款31、使用安全带特约条款32、多次事故免赔率特约条款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辆保险附加险条款在投保了车辆损失保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自燃损失险”、“火灾、爆炸、自燃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身划痕损失险”、“随车行李物品损失险条款”、“涉水发动机损坏保险条款”、“车轮单独损坏保险条款”、“零配件更换特约条款”、“可选免赔额特约条款”、“代步机动车服务特约条款”、“更换轮胎服务特约条款”、“送油、充电服务特约条款”、“拖车服务特约条款”、“更换新车特约条款”、“起重、装卸、挖掘车辆损失特约保险条款”、“特种车辆固定设备、仪器损坏特约保险条款”、“多次事故免赔率特约条款”。在投保了第三者责任保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车上货物责任险”、“车辆意外事故污染责任险”、“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险”。在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出境责任险”、“异地出险住宿费特约条款”。在投保盗抢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高尔夫球具盗窃险”、“租车人失踪险”、“免税车辆关税责任保险”。在投保了车上人员责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使用安全带特约条款”。在投保了车上人员责任险或第三者责任险的基础上可投保“法律服务特约条款”。在投保了基本险的基础上,可投保“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教练车扩展责任险”、“节假日行驶区域扩展特约条款”。所附加的险种以保单上载明为准。各附加险条款如与主险条款有相抵触之处,按所附加的条款执行,未尽之处,按主险条款执行。1、自燃损失险条款第一条保险责任(一)自燃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二)发生本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所支出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第二条除外责任对下列原因及状态下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自燃仅造成电器、线路、供油等系统的损失;(二)因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等违反车辆安全操作规则造成的损失;(三)在修理期间或被扣押期间;(四)被保险机动车改装或加装的设备引起的火灾;(五)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违法行为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六)车辆无档案或与档案不符的;(七)未按政府规定进行年度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车辆。第三条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内协商确定。第四条赔偿处理(一)部分损失的,在保险金额以内按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损失计算赔偿;(二)全部损失的,在保险金额以内按出险时被保险机动车实际价值计算赔偿;(三)施救费用在保险金额内按实际支出计算赔偿;(四)本附加险每次赔偿均实行20%的绝对免赔率。2、火灾、爆炸、自燃损失险条款第一条保险责任(一)火灾、爆炸、自燃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二)发生本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所支出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第二条除外责任对下列原因及状态下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因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等违反车辆安全操作规则造成的损失;(二)因被保险机动车改装或加装的设备引起的火灾;(三)轮胎爆炸、爆裂;(四)在修理期间或被扣押期间;(五)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违法行为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六)车辆无档案或与档案不符的;(七)未按政府规定进行年度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车辆。第三条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内协商确定。第四条赔偿处理(一)部分损失的,在保险金额以内按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损失计算赔偿;(二)全部损失的,在保险金额以内按出险时被保险机动车实际价值计算赔偿;(三)施救费用在保险金额内按实际支出计算赔偿;(四)本附加险每次赔偿均实行20%的绝对免赔率。3、新增加设备损失险条款本条款所指的新增加设备,是指在被保险机动车出厂时原有各项设备以外,被保险人另外加装的设备及设施。办理本附加险时,应列明车上新增加设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