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33
文档名称:

新《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下的环境公益诉讼.ppt

格式:ppt   页数:33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PPT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新《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下的环境公益诉讼.ppt

上传人:分享精品 2016/3/5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新《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下的环境公益诉讼.ppt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2016-12-21 衔接: 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正案) ?亮点一:修订草案中设立了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专章,规定了由国家建立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统筹协调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规划、统一标准,明确协同控制目标。 2016-12-21 ?亮点二: 修订草案规定,国家对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草案规定了省级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削减和控制本行政区域的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并将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市、县,再由市、县政府分解落实到排污单位。 2016-12-21 ?为了加强污染物源头治理,修订草案还将燃煤、机动车、废气、扬尘和恶臭等大气污染防治内容合并,形成‘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专门一章,分节规定防治内容,进一步加强了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强化了燃煤、工业排放、机动车船和扬尘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2016-12-21 ?亮点三:草案提出,国家鼓励和支持大气污染防治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适用的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和装备,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发挥科学技术在大气污染防治中的支撑作用;鼓励和支持开发、利用清洁能源。新《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下的环境公益诉讼报告人: 撰写人:王鹏远 2015 年3月环境公益诉讼的起诉与应诉环境公益诉讼的证据收集、使用环境公益诉讼中损害责任的认定和承担方式环境公益诉讼中损害赔偿范围和计算方式 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提起诉讼的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有明确的环境侵权行为人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环境损害的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或专门管辖备注: ,因原告不符合民事诉讼规则关于原告主体适格的规定,故其不是诉争纠纷的当事一方。 , 排除了公民。 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 1/2 ): 国家机关 1)人民检察院: 对污染损害环境资源公共利益的民事违法行为, 可以督促相关行政机关起诉,也可以自行向人民法院提起环境公益诉讼 2)相关行政主管部门①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②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③国家海事管理机构 3)依法成立的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备注: ,应当在起诉人递交环境资源民事公益起诉状时向人民法院递交环境资源民事公益支持起诉意见书,并按照起诉人、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应当派员出庭。 ,造成或有可能造成国家和社会公共环境权益损害的, 或者被行政处罚后仍然实施环境违法行为的,相关行政机关可以提起环境公益诉讼。④水务行政主管部门⑤林业行政主管部门⑥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 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 2/2 ): 社会组织或者民事主体 1)从事环境保护、社会公益事业和社会公共服务的法人组织 2)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备注: ,对污染损害环境资源的民事违法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环境公益诉讼; 、人民检察院也可以支持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从事环境保护、社会公益事业和社会公共服务的法人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环境公益诉讼。 、检举和控告,有权书面申请人民检察院、相关行政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 律师代理环境公益诉讼可以提出以下诉讼请求: 停止环境侵害,即要求已经从事或者正在从事环境污染破坏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停止侵害活动排除环境妨害,即受到环境污染或破坏而遭受损害者,要求加害人消除已造成的环境危害消除环境侵权危险,即环境侵害行为尚未实际发生,但已存在发生环境侵害行为的必然性的情况下,要求加害人消除此种不利影响恢复环境原状,即环境侵害行为已造成环境质量的恶化或环境因素的损害,且被恶化或损害的环境质量或环境因素是能够尽量恢复原状时,要求致害行为人采取措施恢复环境原状偿环境损害,即环境侵害行为已造成环境公益、不特定多数公民财产或人身的实际损害,而该损害又不能通过恢复原状来弥补的情况下,要求致害行为人赔偿因侵权行为造成的财产或人身损害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