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廉政合同根据交通部《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安全与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建设工程项目法人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施工单位(全称)(以下简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1、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1)严格遵守党政策规定与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及交通部有关规定。(2)严格执行工程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双方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原则(法律认定商业秘密与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与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权利与义务。(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权利。2、甲方义务(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礼金、有价证券与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费用等。(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招标准宴请与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与高档办公用品等。(3)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4)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5)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材料与设备。(6)甲方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与安排个人施工队伍。3、乙方义务(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任何费用。(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4)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与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与高档办公用品等。4、违约责任(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应予以赔偿。(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甲方建议交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交通工程建设市场处罚。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执行。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裁定意见。6、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7、本合同作为工程施工合同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8、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甲乙双方监督单位各一份。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或其授权代理人:其授权代理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日期:日期:甲方监督单位:乙方监督单位:安全生产合同为在施工合同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业主(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甲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与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与评比。3、重要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原则,即:时同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精神。5、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各种安全隐患。二、乙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交通部颁发《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与《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有关安全生产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与“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与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与遵守本条款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与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民工)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