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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食品药品执法案件移送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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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食品药品执法案件移送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doc

上传人:2072510724 2020/4/2 文件大小:2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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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食品药品执法案件移送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浅谈食品药品执法案件移送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近年来,随着一些破坏食品药品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案件的不断曝光,一些基层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不严、以罚代刑、有罪不究、相互推诿的问题也暴露出来。对基层食品药品行政执法案件移送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杜绝以罚代刑和相互推诿现象发生,认真执行案件移送制度,已成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一、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中案件移送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整顿和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工作中,专项整治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也暴露出一些地方因受部门利益或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往往将应向司法机关移送的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不移送,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不仅影响了行政执法的效果,而且使犯罪分子得不到惩处,不仅有损法律的尊严,而且对食品药品市场秩序整顿的有效开展也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基层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中,案件移送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的表现:(一)内部消化。一是由于食品、药品直接关系到公众的生命健康安全,非常容易引起轰动效应,为此,一些基层食品监管部门领导或地方行政领导存在怕担风险的心理、“家丑怕外扬”的心理,结果是把案件藏着、掖着,封杀在公众不知情的状态中。二是一些地方领导打着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宽松环境,为地方企业服好务的旗号,为出了问题的企业充当“保护伞”,干扰案件的移送和办理。三是一些部门领导出于某些特殊原因故意不移交,或以案件移交作为对管理相对人的一种威胁手段,往往只是对不听劝阻,不交罚没款的进行移交。(三)移送案件监督难。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机关有权对涉嫌犯罪案件是否进入刑事程序负有监督职责,如果行政执法机关对涉嫌犯罪的案件不移送公安机关或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检察机关有依法监督的责任。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对行政执法机关查处的该移送的涉嫌犯罪的案件的情况不了解,检察机关往往难以开展有效的监督。二、对策与措施(一)因情施策,全面提高食品药品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一是要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专业素质与政治素质的培训与教育。过硬的专业素质和良好的政治素质是确保食品药品执法质量的关键。为此,要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行政处罚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和食品药品的有关法律法规;确保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能严格按法定程序收集